根據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1.學校各學科專業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復試分數線)同國家復試分數線。
2.“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復試分數線在國家復試分數線的基礎上,單科不限,總分下降5分。
二、復試方式及時間
今年我校復試原則上以現場考核方式為主,復試時間預計在3月底至4月中旬,具體復試方式及時間由各招生學院(研究院、中心,下同)通知。
來校復試前考生應主動與招生學院聯系,經招生學院統一報備后,在校門口(泉州校區統一從正大門入校,廈門校區統一從南大門入校)門崗處刷身份證進校,若身份證刷卡異常,可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找門衛核對紙質版名單入校。入校前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嗅覺減退、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11類新冠感染相關癥狀的考生,應先自行抗原或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要第一時間如實主動報告學院。
三、招生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及名單
招生學院在學校復試分數線基礎上,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和復試比例等情況確定復試資格考生名單。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其中符合復試資格考生數不足的專業按實際人數復試。
各招生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復試方式及時間、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將陸續在各學院網站公布(點擊鏈接),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應密切關注報考學院復試工作的通知,按要求參加復試。
四、復試
(一)復試資格審查
所有進入復試的考生均應提前準備好報考資格審查證明材料,招生學院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取消復試資格。
(二) 復試材料提交
考生復試前須向招生學院提交以下材料接受審查,提交方式和時間以招生學院的通知為準。
1.考生本人簽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
復試前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須自覺遵守,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確保材料真實,誠信應試。
2.填寫完整的《華僑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該表可在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常用下載欄下載:https://yjszs.hqu.edu.cn/cyxz.htm)。該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學籍)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考生檔案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
3.往屆考生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初試準考證。
6.“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7.申請享受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還需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8.招生學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如考生自述、大學期間成績單、外語和計算機能力證明等。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錄取。
(三)復試內容
1.我校各學科專業復試主要包括外語聽說能力、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等內容,一般通過筆試、面試和實踐(實驗)技能考核等形式,具體復試內容及形式以各招生學院通知為準。
2.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非全日制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和工程管理(MEM)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