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2〕3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文件要求,結合學校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合格生源的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規范、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及工作職責
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實行學??傮w統籌、招生學院組織實施的管理模式。
(一)成立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研究生教育副校長擔任,成員為各招生學院院長,負責制定和審核有關政策,組織全校復試及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研究生學院。
(二)成立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察小組。負責監督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中的各重點環節。
(三)各招生學院要成立復試工作小組。由院長、黨委書記擔任組長,并按碩士招生學科(專業)設置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
(四)各招生學院復試工作小組的職責:
1.負責按照學校要求制定本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并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實施細則公布前須報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2.按本學院招生學科(專業)成立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并對其成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技術等必要的培訓。
3.組織本學院各學科(專業)復試的命題、面試及對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命題、考試和評卷工作。
4.審核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的復試面試記錄和復試結果,并簽署意見。
5.負責對考生復試結果的必要解釋和特殊問題的處理。
(五)各招生學院成立若干學科(專業)復試小組。
1.學科(專業)復試小組成員構成:
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教師1人。組長一般應由相應學科負責人擔任,負責組織本小組的復試工作。
設秘書1-2人,負責技術保障、考生組織協調、考生資格審查、隨機抽題、組織調劑考生進行釘釘復試平臺的操作,如實記錄復試情況及復試材料的歸檔備案等工作。
2.學科(專業)復試小組職責:
按照本學院復試工作小組的統一安排,組織實施本學科(專業)的命題、面試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命題、考試、評卷工作。
3.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工作要求及規范:
(1)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保證復試程序、內容對所有考生公平、公正。
(2)復試小組成員必須是該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或擔任該專業研究生課程教學工作的教師,并且工作嚴謹、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當年無直系親屬參加本學科研究生復試。
(3)復試小組成員必須獨立評分,評分記錄任何人不得改動。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4)復試小組成員面試期間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規范個人行為舉止,不得遲到和擅離職守,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拖延考試時間。
(5)復試小組要認真填寫《牡丹江師范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表》,并妥善保管備查。
(6)復試小組應按時完成復試工作、上報復試成績。
(六)各招生學院成立資格審查小組。主管副院長擔任組長,負責對復試考生進行報考資格、相關證件(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復試資格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七)各招生學院成立復試監督小組。由學院黨委書記擔任組長,負責對復試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下設成績復核小組,負責復核本學院所有復試成績及總分。
三、復試分數線
復試分數線執行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學位類、專業學位類)》A類分數標準,特殊說明的專業除外。
(一)復試采取差額形式。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我校一志愿上線考生數未達到招生計劃數的,可進行合格復試。一志愿上線生源充足的,按照120%的比例確定復試名單,進行差額復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