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內容及方式
按《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實施細則》(https://hxhj.cust.edu.cn/zsjy/zsxx/f6d9c61a7636446786d9528371056fca.htm)執行。
所有通過教育部調劑服務系統確認接受我校復試通知的考生可參加調劑復試。
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復試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復試筆試不再單獨組織進行,相關內容納入面試統一考核。網絡遠程復試采取“雙機位”方式進行。
二、調劑要求及流程
按《長春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公告(一)》(https://yzb.cust.edu.cn/zsxx/f74113c54df24be8b8f8f642ef0abdc6.htm)、《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注意事項》執行(在QQ備考群中發布)。
三、各類型碩士、專業領域(方向)調劑擬招生人數
代碼 |
類型 |
專業名稱 |
調劑擬招生人數 |
備注 |
070300 |
學術型碩士 |
化學 |
2 |
|
077600 |
學術型碩士 |
環境科學與工程 |
7 |
|
085600 |
專業型碩士 |
材料與化工 |
4 |
|
合計 |
13 |
|
注:調劑名額根據調劑報名情況可能會適當調整。
四、調劑基本條件
1.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 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國家A 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 初試成績符合申請調入專業國家A 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4.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5.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初試英語一可申請調入初試英語二的專業。初試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可順向申請調入,反向不可。
6. 符合《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的相關要求。
五、調劑復試時間安排
內 容 |
備 注 |
||
4月6日 |
加入QQ備考群:615751619 |
申請理由填寫“考號+姓名” |
|
4月7日16:00時前 |
提交復試材料至電子郵箱:150121367@qq.com |
|
|
4月7日 |
請考生保持手機和QQ暢通。 |
||
4月7日 |
9:00-10:00 |
考前培訓、網絡平臺測試等。 |
采用QQ群通知并組織。 |
4月8日 |
8:00-8:30 |
模擬考核、網絡平臺測試。 |
請考生在平臺測試階段嚴格按照管理員要求執行。 |
8:30-13:00 |
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 |
||
8:30-13:00 |
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 |
注:擬按上述時間進行調劑復試工作,但因補發調劑通知等情況可能會適當調整,調整時會及時在官網公布。
六、待錄取流程
1. 復試成績公布后,我校將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為擬錄取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調劑考生應于12小時內接受待錄取通知,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2. 考生應慎重接受待錄取通知,接受后一律不予解除。
七、其它事宜
1. 復試筆試不再單獨組織進行,相關內容納入面試統一考核。
2. 復試成績在60分及以上、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在60分及以上的,為復試合格。
3. 復試合格考生將復試成績乘以0.3,將初試總成績除以5(滿分為300分的專業,除以3)乘以0.7,相加后為考生總成績。錄取時按考生總成績排序,依次錄取。
成績核算:
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5)×0.7+復試成績總分×0.3
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擬錄取名單。
4. 復試相關材料要求參照《長春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通知》(https://yzb.cust.edu.cn/zsxx/7413fbbc19c3412e9e5a4d286ea8d85a.htm)執行。
5. 其它未盡事宜按《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實施細則》(https://hxhj.cust.edu.cn/zsjy/zsxx/f6d9c61a7636446786d9528371056fca.htm)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