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的品質 ★★
1. 獨特性
一個人的人格是在遺傳、成熟、環境、教育等先、后天因素的交互作用下形成的。不同的遺傳環境、生存及教育環境,形成了各自獨特的心理特點。強調人格的獨特性,并非排斥人的共同性。人格共同性是指某一文化、某一民族、某一階層、某一群體的人們所具有的相似人格特征。而人格心理學家更注重人格的獨特性。
2. 穩定性
一個人的某種人格特點一旦形成后,就相對穩定下來,較難發生改變,在不同時間、不同情境下人格表現出一致性。另外,在人格特征方面,人格特征是指一個人經常表現出來的穩定的心理與行為特點,那些暫時、偶然表現出來的行為則不屬于人格特征。但人格的穩定性并不意味著它在人的一生中是一成不變的,隨著生理和環境的改變,人格也可能產生或多或少的變化。
3. 統合性/整體性
人格是一個系統,系統中包含有各種人格結構成分與功能,人格的各種成分都處于一個統一的相互依賴的關系之中,這種結構關系賦予了每一種成分特殊的含義,不能把任何一部分從結構關系中孤立出來。同時,完整的人格是一種自我統一的人格特征的組合,具有內在統一性。
4. 功能性
人格決定一個人的生活方式,甚至有時會決定一個人的命運。人們經常會使用人格特征來解釋某人的言行及事件的原因。人格具有功能性和功能失調性。人格功能性強的人會把命運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同時,人格對認知與智力的影響也體現了人格的功能性,是人格心理學家非常重視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