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清華大學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招生原則。
第二條 清華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網上發布,有關信息請瀏覽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清華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以下簡稱“清華研招網”,https://yz.tsinghua.edu.cn/)和“清華大學研究生招生綜合信息平臺”(https://yzbm.tsinghua.edu.cn/publish/infors)。
第三條 我校以推薦免試和普通招考兩種形式招收碩士研究生。申請免試推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簡稱推免生,后同)按教育部政策要求確認免初試資格,經材料審核入圍復試者直接參加復試考核。普通招考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其初試方式分為全國統考(含聯合考試)和單獨考試兩種。
第四條 招生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本科畢業以及具有與本科畢業同等學力的中國公民,應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第二章 推薦免試第五條 免試推薦生申請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祖國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的中國公民,且滿足以下條件:
1. 在目前就讀學校取得教育部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2. 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
3. 誠實守信,學風端正,不存在任何有違學術道德、專業倫理等行為;
4. 身心健康,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第六條 免試推薦生申請與報名
1. 清華大學研究生申請服務系統推免申請程序推免生應按《清華大學 2023 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報名通知》,在我校規定時間內登錄清華大學研究生申請服務系統(https://yzbm.tsinghua.edu.cn)完成網上申請。
部分院系、專業或項目組辦夏令營活動,請關注院系通知。
2. 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報名
獲得本科院校免試推薦資格,經我??己双@得初步錄取資格的申請人,應按我校通知要求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網址為: https://yz.chsi.com.cn/tm/)完成網上報名、繳納報名費、復試確認和待錄取確認等環節。
第七條 免試推薦生入圍復試程序
院系收到申請材料后,將組織專家進行材料初審,通過初審入圍復試的申請人應按要求參加所有復試環節。
第八條 免試推薦生資格復審和錄取
我校將在 2023 年 6 月對所有擬錄取的推免生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并經我校調檔案審查合格后,方可被正式錄取,我校予以發放錄取通知書。未通過資格復審者,取消其研究生錄取資格。
資格復審的要求規定如下:
1. 應已完成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節的學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學年課程考核成績不得出現不及格記錄;
3. 從考生報名(指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提交志愿的時間)至入學報到之日,未受到任何處分;
4. 本科綜合論文訓練(畢業設計)應優良或 80 分(含)以上;
5. 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學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6. 符合我校各擬錄取院(系、所)自定的不低于學校復審要求的標準。
11. 在我校住宿的研究生應繳納住宿費,2022 年錄取的碩士生學校住宿收費標準上限為 600 元/學期·人,2023 年住宿費標準將在發放錄取通知書時說明。因學校學生宿舍資源緊張,定向就業類別(不轉檔案)碩士生不安排學生宿舍住宿。
12. 如果上級部門出臺新政策、安排或計劃調整,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13. 我校及相關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臺、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第二十一條 信息查詢、申訴及聯系方式
1. 信息查詢:
申請或報考、成績、錄取等信息可在清華大學研究生申請服務系統上查詢及各院系網站查詢,我校將及時在網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
清華大學研究生申請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bm.tsinghua.edu.cn
2. 申訴:
申請人對院系碩士生招生環節有異議的,可向院系書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訴, 院系應當受理并予以答復。申訴人對答復有異議的,可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起申訴。
3. 咨詢及申訴聯系方式:
清華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位于清華大學二校門東側
電 話: 010-62782192
咨詢電子郵件:yjszb@mail.tsinghua.edu.cn
申訴電子郵件:yanzhaoban@mail.tsinghua.edu.cn
4. 清華大學查號臺:6279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