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計劃是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此計劃在研究生招生總規模之內單列,2024年華北電力大學北京校部少干計劃35名(其中克拉瑪依專項3名),北京校部招生代碼為10054。
一、培養目標
培養堅定地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立志為民族地區發展服務、在本門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和創新精神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堅持“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原則,實行“自愿報考、統一考試、單獨劃線、擇優錄取”,骨干計劃將集中安排到學校優勢學科專業。漢族在職考生錄取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
三、生源范圍及專業(領域)
1.生源地在內蒙古、廣西、西藏、青海、寧夏、新疆(含兵團)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工作滿3年以上,報名時仍在當地工作的漢族考生。
2.生源地在重慶、貴州、云南、甘肅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滿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漢族考生。
3.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所列全日制學術學位各專業及全日制專業學位各類別領域(除公共管理〔125200〕)均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考生,理工科專業招生計劃為總計劃的65%左右??忌W上報名填報專業時請以本章程為準,否則不予準考,責任自負。
四、報考條件
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政審合格,立志為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2.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須補修大學本科培養方案規定全部學位課程且成績合格(需提供補修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單)、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成績不低于425分,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并于報名網上確認時提供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招生單位規定。
五、報名與考試
考生應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報名和入學考試,報考方式與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方式相同。
考生填寫《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后,到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族教育處或高教處審核蓋章。
考生于網上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瀏覽報考須知,按省、市招辦及報考學校網報公告,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專項計劃”一欄選擇“少數民族骨干計劃”。
2023年11月按照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規定,參加報考點的網上確認。
我校大約在2024年3月下旬復試,請考生屆時關注網站通知。復試階段學校統一劃定各專業復試分數線,根據學科門類、專業上線考生情況,分配專業招生計劃(理工科專業招生計劃為總計劃的65%左右)。各專業復試人數與招生計劃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對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專業按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復試。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見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
七、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荚囌\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所有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必須在擬錄取后由招生單位牽頭簽訂定向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與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
八、學制和學習方式
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被錄取的考生直接進入學校進行培養,學制3年(其中新聞與傳播[055200]、英語筆譯[055101]專業學位學制為2年)。
九、學費和獎助學金
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按照北京市發改委、教委、財政局審批的學費標準繳納學費。獎助政策根據《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定管理辦法》和《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執行。
十、其它事項
1.“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被錄取在職考生入學不遷轉戶口。非在職考生人事檔案轉入錄取單位,在職考生人事檔案由定向單位保管。
2.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履行定向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在職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單位;非在職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區就業單位;畢業離校時仍未就業的非在職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
3.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4.本章程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沖突,我校將按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十一、招生咨詢
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地址為:第四教學樓B區211室。
考生來函郵寄至:北京市昌平區回龍觀鎮北農路2號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102206。
電話:(010)-61773961,傳真:(010)-61773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