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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招生簡章  > 福建院校招生簡章

                                                                        福州大學2023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碩士、博士研究生簡章

                                                                        時間:2023-02-15 09:14:34     作者:考研招生在線

                                                                        一、報名

                                                                        (一)報名參加面向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考生所持身份證件須符合以下條件:

                                                                        (1)港澳地區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2)臺灣地區考生持①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②《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2.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以下條件:

                                                                        (1)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2)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5.報考法律、工商管理、臨床醫學等專業研究生,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茖哟畏▽W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茖哟畏▽W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可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和項目管理[代碼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我校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學習方式

                                                                        港澳臺碩士研究生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讀制)兩種;港澳臺博士研究生只開展全日制的學習方式。

                                                                        (三)報名方法

                                                                        面向港澳臺地區研究生招生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網上(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繳費。

                                                                        網上報名的技術服務工作由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聯系電話:010-82199588。網上(現場)確認工作由報考點負責組織。

                                                                        1.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全天24小時接受網上報名。

                                                                        (2)考生應在規定報名時間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并上傳電子照片。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4)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選擇填報志愿、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忌虿环蠄罂紬l件及相關要求、網報信息填寫錯誤或填報虛假信息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現場)確認、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網上(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要求對報名信息進行網上(現場)確認,網上(現場)確認須在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報考點自行確認和公布,逾期不再補辦。

                                                                        (2)考生網上(現場)確認時應按規定提交本人網上報名編號、有效身份證件、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但須提交應屆在讀證明原件)或同等學歷文憑,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和電子照片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按報考點要求繳納報考費。

                                                                        (5)報考點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簽字確認后交報考點留存。

                                                                        (6)考生應按報考點要求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副本。

                                                                        3.打印準考證??忌鷳斣?2023年 3 月21日至3月31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初試和復試。

                                                                        (四)報考點

                                                                        教育部委托下列5個報考點負責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宣傳、報名和初試的組織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聯系人:秦彥超

                                                                            地址:北京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政編碼: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聯系人:陳瑤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 69 號,郵政編碼: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聯系人:黃冠麟、李丹華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澳門:澳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聯系人:鄺子欣

                                                                                地址: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電話:(00853) 28555533,圖文傳真:(00853) 28355427

                                                                            上海:同濟大學(研究生院)  聯系人:黃建業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四平路1239號,郵政編碼:200092   

                                                                            電話:(021)65982683,圖文傳真:(021)65988292

                                                                        二、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

                                                                        報考會計、圖書情報、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考試科目為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及管理類綜合能力(滿分值為200分);報考其他專業碩士研究生,考試科目為一門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和兩門業務課(滿分值均為150分)。報考博士研究生,考試科目為一門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和至少兩門業務課(滿分值均為100分)。初試均為筆試。

                                                                        (二)初試和復試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質量為先的要求,結合當前疫情防控的形勢和我校實際情況,我校2023年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擬采用網絡遠程考核方式(包括初試、復試),初試安排在2023年3月下旬舉行,具體情況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專業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創新精神及綜合素質等,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我校復試也采取網絡遠程方式,具體的內容、方式、安排由我校相關工作人員于考前通知考生。復試時間初步定于初試后進行。

                                                                        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身份信息、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推薦信由考生在復試時提交。

                                                                        考生體檢工作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開展實施。

                                                                        三、錄取

                                                                        我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初試和復試成績、體檢結果等,綜合審查后擇優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由我校寄發考生本人。

                                                                        四、入學

                                                                        新生于2023年9月報到入學,具體時間在“錄取通知書”中注明。新生報到時,由我校進行入學資格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招生單位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五、學制和學習年限

                                                                        研究生的基本學習年限為錄取當年度招生目錄和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制。各招生專業具體學制由所在培養單位根據學科特點制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含休學和保留學籍時間,下同)只能在其基本學習年限基礎上延長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只能在其基本學習年限基礎上延長2年;非全日制(兼讀制)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5年。

                                                                        六、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七、獎助體系

                                                                        為激發港澳臺研究生教育活力,吸引優質生源,提高港澳臺研究生培養質量,我校持續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養的激勵機制,健全獎助體系,要點如下(以學校公布的正式文件為準):

                                                                        1.學生入學后可申請教育部等面向臺港澳學生設立的獎學金、福建省教育廳面向臺灣學生設立的福建高校臺灣學生專項獎學金,以及領取福建省面向在閩高校就讀臺生設立的一次性入學助學金。

                                                                        2.國家助學金。參照內地研究生助學金標準,給全日制港澳臺研究生發放助學金,碩士研究生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標準為每生每年27000元。

                                                                        3.優秀學業獎學金。全程評兩次,分別為中期、綜合優秀學業獎學金,獲獎者可獲得不同等級的獎勵。在正常修學年限范圍內、并按要求繳交學費的全日制臺港澳在校生可以申請,同一年度內已獲教育部臺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或福建省高校臺灣學生獎學金者不再享受學校學業獎學金。

                                                                        八、學費

                                                                        我校目前全面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30000元/生全程,應前三學年繳清;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80000元/生全程;全日制學術學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均定為8000元/生學年;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根據專業(領域)執行不同的學費標準,具體如下:

                                                                         

                                                                        專業(領域)

                                                                        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收費標準(元/全程生)

                                                                        工商管理

                                                                        120000

                                                                        公共管理

                                                                        76000

                                                                        工程管理

                                                                        86000

                                                                        社會工作

                                                                        48000

                                                                        法律碩士

                                                                        39000

                                                                        建筑學

                                                                        45000

                                                                        藝術設計(人文學院)

                                                                        81000

                                                                        機械工程

                                                                        36000

                                                                        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

                                                                        30000

                                                                        化學工程

                                                                        36000

                                                                        土木工程

                                                                        66000

                                                                        注:所列學費標準參閩價費[2013]479號、福大財函[2014]1號、福大財[2018]8號、福大財[2019]17號、福大財[2021]14號、福大財[2022]37號、福大財[2022]44號等文件(若有調整,以福建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為準)。

                                                                        九、聯系和查詢方式

                                                                        單位代碼:10386

                                                                        單位名稱:福州大學

                                                                        聯系部門:福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學城烏龍江北大道2號

                                                                        郵政編碼: 350116

                                                                        聯系電話:0591-22865507

                                                                        聯系人:姜老師

                                                                        E-mail:fzuyzb@fzu.edu.cn

                                                                        網址:http:// yjsy.f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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