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о為縣о鎮及以下農村學校培養具有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骨干教師,提高農村教師學歷水平和整體素質。
二、培養方式
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經推薦免試在我校取得教育碩士研究生入學資格;學生先到縣鎮(包括實施“特崗計劃”的設崗縣,下同)及以下農村學校任教3年,邊工作、邊學習,通過現代遠程教育、寒暑假集中面授等方式學習研究生基礎課程。再到我校脫產集中1年學習核心課程,并完成教育碩士論文答辯,獲得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三、報名條件
(一)政治思想素質好,熱愛教育工作;
(二)吉林師范大學2014年應屆普通本科畢業生,且畢業時能獲得學士學位;
(三)具備教師資格條件,志愿到縣鎮及以下農村學校任教;
四、招生計劃:計劃招生100人,招生專業如下表:
招生專業代碼 | 招生專業 | 招生計劃 | 本科所學專業 |
045102 | 學科教學(思政) | 6 | 思想政治教育 |
045103 | 學科教學(語文) | 13 | 漢語言文學 |
045104 | 學科教學(數學) | 13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045105 | 學科教學(物理) | 13 | 物理學、應用物理學 |
045106 | 學科教學(化學) | 8 | 化學 |
045107 | 學科教學(生物) | 8 | 生物科學、生物技術 |
04?5108 | 學科教學(英語) | 13 | 英語 |
045109 | 學科教學(歷史) | 6 | 歷史學 |
045110 | 學科教學(地理) | 8 | 地理科學 |
045111 | 學科教學(音樂) | 4 | 音樂學 |
045112 | 學科教學(體育) | 4 | 體育教育 |
045113 | 學科教學(美術) | 4 | 美術學 |
五、推薦學校和培養學校
均為吉林師范大學。
六、縣及以下農村學校名單
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見2014年吉林省實施“碩師計劃”縣需求情況表(9月23日登錄我校研究生部網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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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報名時間及程序
報名時間:
2013年9月24日8:00-16:00,報名地點:各學院學工辦。
報名程序:
(一)本人申請
符合本簡章“三、報名條件”中各項條件的學生到各學院學工辦報名登記,并在我校研究生部網站下載填寫《2014年“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聘任協議書》(4份,由學院加蓋公章;以下簡稱《о?聘任協議書》),填寫后申請人自行保存,簽約時需帶《聘任協議書》。
注:因用人單位在現場簽約時可能調整用人計劃,凡滿足“三、報名條件”的學生均可先申請報名,最終簽約情況以現場實際簽約為準;但在規定報名時間內未進行報名申請的同學簽約無效。
(二)學校推薦
各學院須嚴格審核學生的學士學位資格,同時對學生歷年學習成績,學習能力、創新精神、研究能力和特長等方面進行考查,并考慮農村學校對學生所學專業的要求,在學生報名后對所有報名學生排序推薦。各學院資格審核工作須于9月25日11:00前完成,并將最終確定的報名匯總表(2份)簽字、蓋章后于9月25日15:00前交就業處市場研發科。
被推薦的學生名單在我校網站和各學院張榜公示。未經過公示的學生,推薦結果無效。對公示學生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與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逾期不予受理。
(三)簽約、復試及錄取
2013年9月28日,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用人單位與“碩師計劃”報名學生的供需見面會,按照正式教師或特崗教師錄用程序進行考核和о面試,簽訂《聘任協議書》。學生參加簽約面試時需帶《聘任協議書》及自薦材料等。
簽約成功的學生于10月8日將《2014年“碩師計劃”研究生登記表》(2份),本人身份證和學生證復е印件(各1份,復印在一張A4紙上),教務處下發的本人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1份),連同簽訂的《聘任協議書》(4份)交至我校就業工作處,逾期視為放棄本次錄取。簽約不成功的學生不能錄取。
我校對簽約成功的學生進行復試,復試名單于10月9日在研究生部網站公布。復試含筆試和面試,考試時間為10月10日,復試科目:教育基本理論(參考書目:(1)《教學論》,李朝輝主編;(2)班級管理,張作嶺主編。均為清華大學出版社,2010年)。復試后確定錄取名單。不參加復試的考生不能錄取。復試后未錄取的學生,如報考碩士研究生須在10月31日重新填報統考志愿。但已被錄取為“碩師計劃”研究生的學生如再次報考統考研究生,則取消“碩師計劃”錄取資格。
(四)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
10月25日前,經學校推薦并被省級招辦確認錄取的“碩師計劃”研究生憑我校發給考生本人的“校驗碼”進行網上報名,11月10日-14日到東北師范大學進行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注意事項:招生單位為“吉林師范大學”,考試方式為“農村師資計劃”,專項計劃為“農村師資計劃”,輸入學校發放的“農村師資計劃”校驗碼,報考類別為“定向”,定向單位名稱填寫本人簽約的單位(按簽約單位公章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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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任教及培養
(一)到農村學校任教
2014年8月份前“碩師計劃”研究生按有關規定到農村學校辦理報到手續,將戶籍及人事檔案等落在任教學校所在縣?!?014年“碩師計劃”研究生登記表》放入人事檔案。
(二)到培養學校學習
“碩師計劃”研究生于2017年9月到培養學校報到并進行為期一年的在校學習。
繼續留在當地任教的“碩師計劃”研究生,不轉戶口、檔案。其他“碩師計劃”研究生,戶口、檔案轉至培養學校。
學生報到時需持《2014年“碩師計劃”研究生登記表》,在登記表中要由任教學校簽署任教滿3學年、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意見。任教不滿3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九、學費及助學金
學費: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文件要求,從2014年秋季起研究生實行收費制度。我校“碩師計劃”研究生學費總額與相同專業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學費總額相同,并分兩次交齊,第一次為入學報到時,第二次為第四年返校集中學習時。具體學費標準待國家及吉林省相關文件出臺后按規定收取。
助學金:“碩師計劃”研究生о前三年任教期間不享受助學金,第四年返校集中學習時,如與原單位解聘且將檔案及工資關系調入我校,則第四年享受助學金,標準與相同專業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相同。
十、有關政策規定
(一)“碩師計劃”研究生自2014年8月到農村學校報到后,在三年服務期內,按照在職教師相關政策待遇執行。其中聘為特崗教師的“碩師計劃”研究生,在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三年期間,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其他津貼補貼由各地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е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
三年服務期滿后與當地教育部門續簽教師聘用合同的“碩師計劃”о研究生,脫產學習一年的相關待遇,按照在職教師脫產學習的規定執行。
(二)“碩師計劃”研究生自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在培養學校集中學習。如在校住宿則住宿費自行繳納。
(三)符合《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條件要求的“碩師計劃”研究生,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
吉林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