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坐落在吉林省長春市。學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為國家重點大學,1984年成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學之一,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和首批“雙一流”大學建設高校。
學校學科門類齊全,下設52個教學單位,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交叉學科等13大學科門類;有本科專業140個,一級碩士學位授權點61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48個,交叉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4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33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6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44個;有6個國家指定“雙一流”建設學科,6個學校自主設立“雙一流”建設學科(群)和4個“雙一流”學科培育學科。18個學科(領域)的ESI排名進入全球前1%,其中4個學科排名進入全球前1‰。
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養體系,師資力量雄厚,辦學條件優越。熱烈歡迎廣大香港、澳門、臺灣地區考生報考吉林大學!
一、報考資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
1.港澳地區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2.臺灣地區考生持①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②《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二)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以下條件:
1.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2.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
(三)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四)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五)考生還應符合吉林大學當年招收相關專業研究生規定的其他報考條件,具體要求詳見吉林大學招生網(http://zsb.jlu.edu.cn)。
二、招生專業
考生可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網址為https://www.gatzs.com.cn)查看吉林大學2023年面向港澳臺招收碩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三、考生學習方式
學校面向港澳臺地區招收的碩士或博士研究生,考生學習方式為全日制。
四、基礎學制
全日制碩士生的基礎學制為二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基礎學制為三年,具體要求按培養方案執行。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五、學費和獎助學金
(一)學費
吉林大學2023級研究生學費標準
序號 |
研究生類別 |
學制 |
總金額 |
第一 學年 |
第二 學年 |
第三 學年 |
1 |
學術型碩士生 |
2年 |
16,000 |
8,000 |
8,000 |
|
3年 |
24,000 |
8,000 |
8,000 |
8,000 |
||
2 |
公共管理(MPA)專業學位碩士 研究生 |
3年 |
45,000 |
15,000 |
15,000 |
15,000 |
3 |
工商管理(MBA)專業學位碩士 研究生(全日制) |
2年 |
80,000 |
40,000 |
40,000 |
|
4 |
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
2年 |
45,000 |
25,000 |
20,000 |
|
5 |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
3年 |
48,000 |
16,000 |
16,000 |
16,000 |
6 |
軟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
3年 |
40,000 |
14,000 |
13,000 |
13,000 |
7 |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
2年 |
24,000 |
12,000 |
12,000 |
|
3年 |
3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8 |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理學、工學、農學等學科) |
2年 |
16,000 |
8,000 |
8,000 |
|
3年 |
24,000 |
8,000 |
8,000 |
8,000 |
||
9 |
學術型博士研究生 |
3年 |
3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 |
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 |
3年 |
36,000 |
12,000 |
12,000 |
12,000 |
(二)獎學金
學校港澳臺研究生在學期間獎學金的設立、評審工作,按照《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7〕139號)及《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7〕140號)規定執行。
六、報名及考試
面向港澳臺地區研究生招生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網上(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納報考費。
教育部委托下列5個報考點負責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宣傳、組織考生報名和聯絡考生等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聯系人:秦彥超
地址:北京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政編碼: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聯系人:陳瑤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69號,郵政編碼: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聯系人:黃冠麟 李丹華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澳門:澳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聯系人:鄺子欣
地址: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電話:(00853)28555533,圖文傳真:(00853)28355427
上海:同濟大學(研究生院),聯系人:黃建業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四平路1239號,郵政編碼:200092
電話:(021)65982683,圖文傳真:(021)65988292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全天24小時接受網上報名。
2.考生應在規定報名時間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并按規定上傳電子照片。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4.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選擇填報志愿、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忌虿环蠄罂紬l件及相關要求、網報信息填寫錯誤或填報虛假信息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要求對報名信息進行網上(現場)確認,網上(現場)確認須在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報考點自行確認和公布,逾期不再補辦。
2.考生網上(現場)確認時應按規定提交本人網上報名編號、有效身份證件、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但須提交應屆在讀證明原件)或同等學歷文憑,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和電子照片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按報考點要求繳納報考費。
5.報考點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簽字確認后交報考點留存。
6.考生應按報考點要求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副本。
(三)打印準考證
考生應當在202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初試和復試。
(四)碩士研究生考試
1.初試科目
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圖書情報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科目為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及管理類綜合能力(滿分值為200分);報考其他專業碩士研究生,初試科目為一門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和兩門業務課(滿分值均為150分)或一門專業課(滿分值為300分)。
初試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具體考試方式另行通知。
2.初試時間
初試時間為2023年4月8日至9日??荚嚂r間以北京時間為準。具體考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3.復試
我校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確定進入復試人員名單。具體復試方式、時間等另行通知。
我校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身份信息、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推薦信由考生本人在復試時提交至報考的招生單位。
(五)博士研究生考試
報考博士研究生,考試科目為:英語、材料評議、綜合考核。招生方式為“申請考核制”??己私刂箷r間為2023年4月15日,具體考核方式、時間及材料提交等由招生單位另行通知。
七、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各招生單位在新生報到后組織進行。各招生單位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
八、錄取
1.碩士考生錄取
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初試和復試成績等,綜合審查后擇優確定錄取名單??忌雽W考試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綜合加權計算得出。
2.博士考生錄取
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評議,根據綜合考核成績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錄取通知書于2023年7月上旬函寄考生本人,新生于錄取當年秋季入學(具體時間以錄取通知書為準)。報到時須攜帶本人錄取通知書、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學院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九、違規處理
對在報名、初試、復試、錄取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學籍、學歷、學位。
十、其他
(一)跨學科、專業的考生只能選報《吉林大學202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和《吉林大學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備注欄內注明的專業,沒有注明的為不招收跨學科、跨專業的專業。
(二)學校不舉辦或參與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未委托任何社會培訓機構進行考試招生輔導培訓、招生宣傳和組織活動。招生辦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試題,不出售或辦理郵購書籍業務。
(三)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錄“吉林大學招生網”(http://zsb.jlu.edu.cn),以獲取學校研究生招生相關最新信息。
(四)如本簡章某些條款與教育部相關文件相抵觸,均以教育部當年的最新文件規定為準。對招生工作中存在疑義者應在當年內通過咨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受理。
(五)本簡章及未盡事宜由吉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單位:吉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吉林大學鼎新樓A416室
郵政編碼:130012
咨詢電話:0431-85166371
傳真號碼:0431-85166371
吉林大學招生網:http://zsb.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