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全部實行“申請-考核”制招生。
一、 招生計劃
我院2023年計劃招收博士研究生總計49人,已招收直接攻博4人、碩博連讀20人。實際招生人數待國家下達2023年招生計劃后做適度調整。
二、 報名
(一)報考條件
1. 考生須思想品德良好,身體健康,具備《四川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規定的各項報考條件。
2. 我院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除國家專項計劃和工程博士外,不招收定向生。
3. 外語報名條件:申請者外語水平原則上需至少達到其中一項者:(1)國家大學英語四級成績≥425分;(2)托福成績≥80分;(3)雅思成績≥5.5分;(4)碩士階段英語免修或成績≥80分;(5)在國(境)外國家或地區獲得過碩士或博士研究生學位且獲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學位認證。
4. 報考科學學位:須以本人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或指導教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公開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至少一篇;(需提供檢索證明或提供論文DOI號與原文)。
報考專業學位::須以本人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或指導教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公開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至少一篇(需提供檢索證明或提供論文DOI號與原文);或一項授權國家發明專利(個人排名第一);或主持一項大于20萬元的省部級科研項目。
注:“第一作者”原則上是指排名第一位的第一作者。論文若有兩個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訊作者)則按二分之一折算論文數量;有3個及以上的共同作者或指導教師與他人為共同第一作者,本人排名第三位的論文不予認定。
5. 由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正高職稱專家分別出具的書面推薦(其中一封為報考導師推薦)
(二)網上報名和繳費
網上報名和繳費時間為2022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考生報名前務必仔細閱讀《四川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報考院系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專業目錄,按要求完成網上報名和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和繳費者視為報名無效,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提交申請材料
1、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須下載 “提交博士研究生入學申請材料自查表”(附件1),按附件1順序書裝左側裝訂成冊,封面為考生姓名+報考專業,并在2022年12月16日17點前將申請材料和自查表使用EMS或順豐快遞送達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聯系地址:四川大學望江校區建筑與環境學院102辦公室;聯系人:張老師;聯系電話:028-85401515;郵編:610065)。
2、
博士研究生入學申請材料提交清單
順序 |
材料內容 |
備注 |
1 |
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 |
擬報考定向的考生或正在履行合同服務年限內的在職人員考生,報名信息表中“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意見”欄必須由單位簽署意見和蓋章。應屆畢業生由考生所在院校簽署報考意見和蓋章。 |
2 |
研究生學籍在線認證報告或已獲得的最高學位證、學歷證復印件 |
碩士應屆畢業生提供碩士生學籍在線認證報告。 國(境)外碩士學歷獲得者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復印件。 |
3 |
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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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專家推薦書 |
由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正高職稱專家分別出具的書面推薦(其中一封是否需要報考導師推薦) |
5 |
各類外語水平證書或證明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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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碩士研究生階段的學習成績單 |
須培養單位相關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蓋章(紅色鮮章) |
7 |
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劃 |
字數限2000字以內 |
8 |
碩士畢業論文或摘要(含評議書復印件) |
應屆碩士生提供開題報告 |
9 |
考生參與科研、已公開發表論文、授權國家發明專利、科研項目、獲獎等情況的復印件 |
提供檢索號或收錄證明或書號,授權專利證書或立項證明,經費到賬證明 |
10 |
在職考生報考定向或非定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 |
須單位或單位人事部門蓋章 |
11 |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
報考少民骨干計劃的考生提供 |
12 |
附件3:博士申請考核制情況匯總表 |
電子版 |
特別提示:
①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資格審查不合格;
②所有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③材料接收過時不再受理。
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按要求準確填寫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因不符合我單位博士研究生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或因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違反學術道德規范等造成后續不能參加考核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報名信息經考生提交后一律不作修改,若確需修改的,應在網上報名截止前重新報名。
三、 選拔程序
1. 資格審查
我院將根據考生的網上報名情況和提交的入學申請材料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審查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是否提交完善的入學申請材料、是否按時完成繳費手續。資格審查結果預計在2022年12月下旬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我單位網站相關通知。
2. 材料評議
我院將組織專家對考生的入學申請材料進行集體評議打分,材料評議成績滿分100分。材料評議結果預計在2023年1月中旬前在公布。我院將根據考生的材料評議成績,結合招生計劃數確定進入復試考核環節的人員名單。
3. 復試
我院在復試環節對考生的外語能力、專業志趣、專業素養、學業水平、科研能力、創新潛質和綜合素質等進行綜合評價和全面考察。復試考核的形式與安排詳見我院博士研究生復試通知。考生參與復試考核時間應不少于40分鐘/人。復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錄取。
4.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我院在復試的同時,對考生思想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核,重點考察考生的科學精神、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的情況。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 體檢
體檢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擬錄取考生須于公示期內向我院提交由政府設立的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或四川大學校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原件。
四、 錄取
1.考生錄取總成績=材料評議成績×60%+復試成績(百分制)×40%
2.錄取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進行,依據考生錄取總成績按照錄取口徑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3.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經體檢、政審、調檔等流程后,向擬錄取新生發錄取通知書。
五、 招生咨詢方式
電話: 028-85401515 E-mail:2402426169@qq.com
六、 受理舉報渠道
建筑與環境學院紀委辦公室
聯系方式:028-85999799 郵箱:scu99sbl@scu.edu.cn
七、 其他說明
考生的資格審查結果、材料評議成績、復試成績和擬錄取結果請登錄四川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博士招生”專欄(http://yz.scu.edu.cn/)或報考院系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