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學宗教學研究所由教育部批準創建于1980年9月,是全國高校系統第一個宗教學的專業研究機構,以道教學泰斗卿希泰先生為首任所長。1982年成為我國高校第一個宗教學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1990年成為我國高校第一個宗教學博士學位授權點;1992年成為我國第一個宗教學省級重點學科點;1999年成為我國高校第一批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并更名為“道教與宗教文化研究所”;2002年由國務院批準成為我國高校第一個宗教學國家重點學科點;2004年建設成我國高校宗教學專業第一個哲學博士后流動站;2005年成為國家“985工程”人文社科第一批創新基地。本所現有宗教學、美學、中國哲學三個博士招生專業。
我所2023年博士研究生全部實行“申請-考核”制招生。
一、招生計劃
本所2023年計劃招收博士研究生總計20人,已招收碩博連讀9人。實際招生人數待國家下達2023年招生計劃后做適度調整。
除國家專項計劃外,本所定向生招收不超過1人。全日制定向生原則上要求在規定的培養年限內必須全脫產在校學習。
二、報名
(一)報考條件
1. 考生須思想品德良好,身體健康,具備《四川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規定的各項報考條件。
2. 本所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只招收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博士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海外留學人員應獲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學位認證報告(考生必須于復試前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否則不予錄取。)
3. 學術條件:申請者需具有一定的學術潛力和相關學科背景。
4. 需至少兩位專家的推薦信,專家職稱為正高。
(二)網上報名和繳費
網上報名和繳費時間為2022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忌鷪竺皠毡刈屑氶喿x《四川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報考院系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專業目錄,按要求完成網上報名和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和繳費者視為報名無效,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提交申請材料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須下載 “提交博士研究生入學申請材料自查表”(附件1),按順序整理材料,并在2022年12月16日17點前將申請材料和自查表寄送達本所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聯系地址:四川成都望江路29號四川大學望江校區文科樓144辦公室;聯系人:王昊老師;聯系電話:028-85412533;郵編:610064)。
特別提示:
①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資格審查不合格;
②所有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③材料接收過時不再受理。
④將所有提交申請材料按要求分類填入《宗教所2023年博士招生學術成果匯總表》(見附件3),外語成績需填英語六級、托福、雅思、碩士階段英語課程成績,其他語種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及成績;論文需詳細填寫論文題目、發表刊物、期號和排名(考生非一作需標注第一作者是否為導師);論著需填寫書名、出版社、出版時間和排名;項目需填寫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和項目級別;獎勵需填寫與證書完全一致的獎勵名稱、獎勵等級(國家、省部級、市廳級、校級、院系等)及排名。此表務必下載填寫,將作為評分和審查資料的依據,與其他材料一起郵寄至本所。
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按要求準確填寫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因不符合我單位博士研究生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或因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違反學術道德規范等造成后續不能參加考核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報名信息經考生提交后一律不作修改,若確需修改的,應在網上報名截止前重新報名。
三、選拔程序
1. 資格審查
本所將根據考生的網上報名情況和提交的入學申請材料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審查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是否提交完善的入學申請材料、是否按時完成繳費手續。資格審查結果預計在2022年12月下旬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我單位網站相關通知。
2. 材料評議
本所將組織專家對考生的入學申請材料進行集體評議打分,材料評議成績滿分100分。材料評議結果預計在2023年1月中旬前在公布。本所將根據考生的材料評議成績,結合招生計劃數確定進入復試考核環節的人員名單。
3. 復試
本所在復試環節對考生的外語能力、專業志趣、專業素養、學業水平、科研能力、創新潛質和綜合素質等進行綜合評價和全面考察。復試考核的形式與安排詳見本所博士研究生復試通知??忌鷧⑴c復試考核時間應不少于40分鐘/人。復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錄取。
4.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本所在復試的同時,對考生思想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核,重點考察考生的科學精神、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的情況。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本所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 體檢
體檢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擬錄取考生須于公示期內向本所提交由政府設立的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或四川大學校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原件。
四、錄取
1.考生錄取總成績=材料評議成績×50%+復試成績(百分制)×50%
2.錄取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進行,依據考生錄取總成績按照錄取口徑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3.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經體檢、政審、調檔等流程后,向擬錄取新生發錄取通知書。
五、招生咨詢方式
電話:028-85412533 E-mail:philosopher@scu.edu.cn
六、受理舉報渠道
四川成都望江路29號四川大學望江校區文科樓148辦公室
聯系方式:028-85412859 郵箱:36323909@qq.com
七、其他說明
考生的資格審查結果、材料評議成績、復試成績和擬錄取結果請登錄四川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博士招生”專欄(http://yz.scu.edu.cn/)或報考院系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