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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招生簡章  > 新疆院校招生簡章

                                                                        新疆財經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時間:2022-10-14 09:33:08     作者:考研招生在線

                                                                        六、初試

                                                                        (一)初試時間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請按報考點要求查閱考

                                                                        場。

                                                                        (三)初試科目:各專業初試科目、參考書目見招生專

                                                                        業目錄(我校不提供參考書)。所有科目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外語科目除外。

                                                                        七、調劑

                                                                        學校根據教育部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結合學校

                                                                        生源情況確定調劑政策,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公布調劑政策和生源缺額信息。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八、復試

                                                                        (一)復試時間2023年3月中旬-4月上旬,以學校官方網站通知為準。

                                                                        (二)根據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二區基本要求,學校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我??忌M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三)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復試時需提交戶籍和就業單位相關證明材料并簽訂相關定向就業協議書。

                                                                        (四)我校實行差額復試。復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我校復試錄取辦法復試前另行公布。

                                                                        (五)復試前我校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核,考生需提供居民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僅應屆生提供)等報名材料原件及高等學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人事部門或教務部門加蓋公章有效),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六)同等學力考生(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成

                                                                        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生和網絡教育考生取得復試資格后,須另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以招生專業目錄為準,同等學力和跨專業考生是否加試以報考學院要求為準。

                                                                        (七)復試的同時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己瞬缓细裾卟挥桎浫?。

                                                                        九、錄取

                                                                        (一)我校根據考生初試、復試成績,結合考生學習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在被錄取前須與我校、用

                                                                        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忌驁罂佳芯可c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三)擬錄取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按時寄送人事檔案和人事關系、組織關系的將納入定向培養類別。凡屬定向培養考生(人事檔案和人事關系、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工作單位)

                                                                        正式錄取前,考生本人、其人事檔案所在單位需與學校簽定定向培養研究生協議。

                                                                        (四)應屆(含成人高校)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

                                                                        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五)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學籍(學歷)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六)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專業所屬學科具有博士學位授權

                                                                        點的可在入學后按相關規定和流程申請碩博連讀。

                                                                        十、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體檢須在我校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十一、學制、修讀年限

                                                                        (一)全日制脫產2年:應用統計碩士、審計碩士、會計碩士、法律(法學)碩士

                                                                        (二)全日制脫產3年:學術學位研究生、金融碩士、保險碩士、稅務碩士、國際商務碩士、法律(非法學)碩士、

                                                                        新聞與傳播碩士、旅游管理碩士(MTA)、工程管理碩士

                                                                        (三)全日制脫產3-5年彈性學制: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

                                                                        (四)非全日制3-5年彈性學制: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

                                                                        十二、學費和住宿

                                                                        (一)學費:各專業學費收取標準以物價部門當年發布的通知為準。

                                                                        (二)住宿:研究生宿舍均在新疆財經大學北校區(北京中路449號)。

                                                                        十三、獎助學金

                                                                        我校全日制脫產碩士研究生享受以下獎助學金:

                                                                        (一)獎學金

                                                                        (1)國家獎學金:20000元/生·年。

                                                                        (2)自治區獎學金:10000元/生·年。

                                                                        (3)學校學業獎學金:第一學年:一志愿考生5000元

                                                                        /生·學年,調劑考生2000元/生·學年;其余學年:一等

                                                                        8000元/生·學年,二等6000元/生·學年,三等4000元/生·學年。

                                                                        (4)科研獎勵。優秀學術論文1200-40000元/篇,學術論壇優秀論文200-1000元/篇,自治區優碩論文2000/篇。

                                                                        (二)助學金

                                                                        (1)國家助學金:6000元/生·年。

                                                                        (2)科研項目資助:5000-10000元/項。

                                                                        (3)“三助”崗位津貼:助教崗位津貼為400元/月,

                                                                        助管崗位津貼按照工作量為400元/月或1500元/月,助研崗位津貼由導師和課題 組按照項目經費與完成情況確定。

                                                                        十四、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騿挝?,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五、招生信息、咨詢、聯系方式

                                                                        招生信息如有變動,以報名期間招生主頁公布的招生簡章、專業目錄、參考書目、復試內容及相關信息為準。

                                                                        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北京中路449號研究生處郵編:830012

                                                                        電話:見官網

                                                                        聯系部門:新疆財經大學研招辦

                                                                        在線報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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