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力度,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推免生工作管理辦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請條件
1、申請人應為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推薦免試授權的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并取得所在學校碩士研究生推薦免試資格,占用其本科就讀學校的推薦免試指標,推薦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2、2017年9月1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3、符合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其他條件。
二、接收專業、人數及學制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專業(領域)、人數請參見 《溫州大學2017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 學制:2-3年。
三、申請與選拔考核程序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的有關精神,2017年我校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報專業志愿。獲得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確定擬申請的專業后,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專業志愿;
2、學校發出復試通知。校研招辦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考生發出復試通知??忌拥綇驮囃ㄖ髴M快確認是否同意復試;
3、考生參加復試。同意參加我校復試的申請人,招生學院通知其復試的具體安排(復試時間暫定于9月末和10月份)。
在復試報到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
1)審驗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學生證復印學生信息和注冊情況);
2)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并加蓋推薦院校教務處公章;
3)其他有關材料(如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復印件,其他獲獎證書、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復印件;考生在復試期間須到我校指定的醫院體檢。
4、辦理擬錄取手續。復試及體檢合格者名單由學院上報學校研招辦后,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并確定擬錄取名單。擬被錄取者領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按要求及時接受待錄取通知;
5、省招辦審核與公示。
有關具體要求請于復試前在我校研究生部網站上查閱《溫州大學2017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