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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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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調劑  > 推免生招生

                                                                        長春大學2018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時間:2018-05-23     編輯:考研招生在線

                                                                        為優化生源結構,深化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力度,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

                                                                        2.取得所在學校2018年推免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二、接收專業

                                                                        長春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各專業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申請與選拔考核程序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和要求,2018年我校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專業志愿填報

                                                                        獲得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在確定擬申請的專業后,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進入“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網上專業志愿填報。

                                                                        2.復試通知發放

                                                                        學校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向提出申請的考生發出復試通知??忌诮拥綇驮囃ㄖ?,應盡快回復是否同意參加復試。

                                                                        3.組織復試

                                                                        對同意參加本校復試的申請人,學校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組織復試。(復試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復試報到時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

                                                                        ②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須加蓋推薦院校教務處公章;

                                                                        ③其他有關材料(在校期間各類獲獎、資格證書、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著作或原創性科研成果等)復印件。

                                                                        復試期間考生須到我校校醫院體檢。

                                                                        4.擬錄取及公示

                                                                        復試及體檢合格者,由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經審核通過后,確定擬錄取名單。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發放待錄取通知,并在學校研究生部網站公示擬錄取推免生名單。

                                                                        5.審核與備案

                                                                        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將擬錄取推免生名單上報省招生辦,經政策審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

                                                                        四、學費與獎助學金

                                                                        1.學費:根據國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錄取的以全日制脫產方式學習的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如下表:

                                                                        序號 學科(領域) 學制 學費
                                                                        1 機械工程 三年 8000元/生·學年
                                                                        2 工商管理 三年 8000元/生·學年
                                                                        3 食品科學與工程 三年 8000元/生·學年
                                                                        4 控制工程(專碩) 三年 10000元/生·學年
                                                                        5 材料工程(專碩) 三年 10000元/生·學年

                                                                        2.獎學金:分為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科研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具體評定辦法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3.助學金:分為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經濟困難研究生補助、其他助研、助教、助管崗位,具體評定辦法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五、其他說明

                                                                        1.申請人必須確保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其申請及錄取資格。

                                                                        2.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如期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凡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否則,將取消其推免生資格。

                                                                        六、聯系方式

                                                                        長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431-85251786

                                                                        申 訴 電 話 :紀檢部門0431-85250019

                                                                        在線報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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