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接收2018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
各招生單位: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13號)要求,為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完善多元錄取機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結合我校實際,現將2018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復試工作,通知如下:
一、復試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組織工作
1.東北師范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推免復試和錄取工作,審定各單位上報的擬錄取名單。
2.各單位組織成立由黨政主要領導、教授委員會主任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領導參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制訂本單位推免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
3.各單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根據本單位學科專業特點組織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具體實施復試考核。每個復試小組一般由5位及以上有指導研究生經歷、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科研能力較強、外語水平較高、具有副高職稱以上的教師組成,組長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選定。
三、具體要求
1.所有類別的推免生均須參加復試,復試合格后方能錄取。
2.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
3.各單位應及時與相關考生溝通,并做好記錄備查。
4.考生復試相關材料由各單位自行保存三年備查。復試材料包括,《關于接收2018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規定的材料、復試登記表及錄音錄像資料等。
5.各單位上報的所有推免生的專業不能更改。
6.體檢工作另行通知。
7.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招生辦公室將在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四、時間安排
時間 | 工作內容 | 工作要求 |
9月15日 | 招生辦公室公布《關于接收2018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做好接收2018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 | |
9月15日 至 10月20日 | 1.各單位結合本單位學科專業要求和具體情況,制訂推免復試實施細則; 2.各單位須在10月20日前完成推免復試錄取工作,具體復試時間、內容由各招生單位自定。 | 復試細則須于復試前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 |
9月22日 16:00前 | 各單位將復試細則、推免招生工作小組人員名單電子版和紙質版交招生辦公室備案。 | |
9月28日 至 10月20日 | 各單位須及時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 (網址: http://yz.chsi.com.cn/tm)中進行復試和待錄取相關操作。 | 若考生在24小時內未回復我校的復試通知和待錄取通知,則按自動放棄處理。 |
10月23日 16:00前 | 各單位報送擬錄取名單電子版和紙質版。 | |
另定 | 招生辦公室在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 |
各單位復試細則、推免招生工作小組人員名單及擬錄取名單紙質版送至招生辦公室研究生招生科,電子版發至zhujx626@nenu.edu.cn。
五、有關紀律要求及復試的復議和監督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單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本單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2.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復試教師的培訓,嚴肅招生紀律,規范復試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要保證復試工作每個環節責任到人,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要及時發現、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3.實行復議制度。各單位要建立申訴復議制度,明確復議處理流程。若參加復試的考生對復試結果提出質疑,須向各招生單位的招生工作小組具名提出申訴。各單位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對申訴進行處理。
4.實行監督制度。推免復試工作由學校招生辦公室和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確保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監督舉報電話及辦公地點:
0431-85099608(招生辦公室),辦公地點:本部校區綜合辦公樓322室
0431-85098259(紀委),辦公地點:本部校區綜合辦公樓518室
東北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