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院與學科簡介
化學工程與環境學院是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油氣工業上中下游的三大學院之一,其前身是1953年北京石油學院的煉制系。在70年的發展歷程中,學院緊密圍繞國家能源重大需求,以油氣資源高效清潔和優化利用為研究中心,構建了油氣加工重大關鍵技術基礎研究平臺,取得了一系列高水平原創性標志性成果,為石化行業的綠色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學院現建有重質油國家重點實驗室,石油石化污染物控制與處理國家重點實驗室,還設有油氣加工新技術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中國石油催化重點實驗室、油氣污染與防治北京市重點實驗室等6家省部級科研基地。近5年來,學院作為首席科學家單位主持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1項,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創新研究群體項目1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重點項目7項,承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課題13項;產學研項目371項,累計到位科研經費2.5億元。榮獲國家技術發明獎二等獎2項,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3項;發明專利實施許可/轉讓37項,合同額突破4400萬元。已成為石化領域高層次人才培養、基礎理論創新、高新技術開發和學術交流的重要舞臺。
化學工程與環境學院目前建有化學工程與技術一級學科博士點和博士后流動站,自主設置能源環境科學與工程交叉學科博士點,以及環境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點。其中,化學工程與技術一級學科是北京市重點學科,二級學科化學工藝是國家重點學科,工業催化是國家重點培育學科。已培養出碩士生2000多名,博士生500多名。在教育部第五輪全國學科水平評估中,化學工程與技術學科排名A,環境科學與工程學科排名B-。學院已建成一支高水平的師資隊伍,現有專業教師103人,其中教授46名,副教授50名,博士生導師50名,碩士生導師84名。在人才隊伍中,中國科學院院士1名,全國優秀教師1名,國家自然基金委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6名,973首席科學家1名,萬人計劃專家2名,國家優秀青年基金獲得者6名,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12人,校青年拔尖人才29人。
為了促進全國高?;瘜W、化工、環境相關專業優秀本科生更好地了解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化學工程與環境學院,推進有意深造讀研學生與知名教授之間交流,學院將于2023年7月14至7月16日、8月11至8月13日分別舉辦兩期優秀大學生暑期夏令營活動。此次夏令營將線下進行交流、學習、培訓。
二、申請資格
(1)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2024屆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
(3)本科所學專業為:化學類(化學、應用化學等)、化工與制藥類(化學工程與工藝、能源化學工程等)、環境科學與工程類(環境工程、環境科學等)以及其他與化學、化工、環境相近的本科專業;
(4)來自全國雙一流高?;驅W科,或所學專業在教育部學科評估中獲得A-以上成績,智育成績不做要求;
(5)所學專業入選國家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或在教育部學科評估獲得B-以上成績,智育成績排名前80%;
(6)來自其他高校的生源,智育成績排名前50%;
(7)具有較好的英語基礎(CET4≥425分,CET6通過者優先);
(8)有高水平學術成果發表者優先。
三、招生計劃
第一期夏令營約50名,面向對象為校外生源及克拉瑪依校區;
第二期夏令營約50名,面向對象為校內生源及克拉瑪依校區。
招生專業如下:
表3.1 化學工程與環境學院2023年碩士生招生專業
序號 | 招生學科專業 | 學科專業代碼 | 學位類型 |
1 | 化學工程與技術 | 081700 | 學術型 |
2 | 環境科學與工程 | 083000 | 學術型 |
3 | 化學工程 | 085602 | 專業型 |
4 | 環境工程 | 085701 | 專業型 |
四、費用補助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將為外校營員提供夏令營期間在北京免費住宿,同時將為異地(北京以外)營員提供交通費補助(普通列車硬座、硬臥、高鐵(動車)二等座),超出部分自己承擔(需出示往返票根報銷),原則上是本科校園地至北京的往返。
(學生票、非往返車票、限制外席別車票無法報銷)
五、申請時間和程序
5.1報名時間
第一期:2023年7月9日24:00截止。
第二期:2023年8月6日24:00截止。
注意:逾期報名無效。
5.2報名方式
所有考生請按照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http://gmss.cup.edu.cn/logon)選擇“全國優秀大學生夏令營”項目進行報名,填寫報名信息并在系統中上傳申請材料,填報完畢后保存、提交。申請人應保證填報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請實名加入學院2023年夏令營申請通知QQ群:見官網。申請驗證及群備注均為“姓名+學校名稱”。
5.3申請材料
申請參加的學員需要在報名時在系統上傳以下5類材料:
(1)報名申請表,命名為“姓名-1-報名申請表”;
(2)本科現階段的成績單原件和成績排名證明(要求加蓋教務部門公章),命名為“姓名-2-本科成績單及排名”;
(3)能體現自身能力的獲獎證書、英語水平證明材料、學術論文等,命名為“姓名-3-成果材料”;
(4)學生證掃描件,命名為“姓名-4-學生證”;
(5)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命名為“姓名-5-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