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各單位:
我校2024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以下簡稱“推免工作”)將在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廳相關指導性文件下達后正式啟動。為確保本年度推免工作的有序順利開展,現將相關事宜預通知如下:
1.各學院應執行上一年度備案并公布的本學院推免工作實施細則,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提前開展預計符合推免條件的2024屆畢業學生意向征集和預報名工作,可在2023屆推免生名額基礎上,適當放寬預報名人數比例。各學院應在本學期結束前,對預報名學生組織開展基本信息篩查、申報材料預審核以及綜合成績測算等工作,各項成績及獲獎證明應于推免當年8月31日前獲得。對目前尚未獲得且預計將在8月31日前獲得的正式成績及獲獎證明文件,學院做好相關材料的備案審查工作。
2.推免工作應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做到“標準明確、程序公開、遴選公正、競爭公平”;應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綜合考查學生的一貫學業表現,擇優選拔。
3.推免生應具備的基本條件以及綜合成績核算辦法,原則上參照《華僑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華大教〔2021〕121號)文件要求執行。請各學院及時通知符合條件的學生研究相關政策要求,做好相關條款的解釋工作。
4.請各學院根據預報名情況,在9月6日前完成2024年推免工作正式報名,并對申請者進行資格審核確認。
5.按照我校推免《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各學院應嚴格審核認定學生的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9月8日前按各學院推免工作實施細則要求,組織相關學生在學校一定范圍內進行公開答辯,給出答辯認定結論。
6.9月10日前完成申請者的資格審查和綜合成績排名公示。
7.學校本年度推免工作正式通知以及具體工作安排將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相關文件下達后另行通知。
8.教務處推免工作聯系人:見官網
附件:華僑大學2024年推免生申請表暨誠信承諾書.doc
教務處
2023年6月28日
原標題:關于做好2024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推薦工作的預通知
文章來源:https://sxy.hqu.edu.cn/info/1034/126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