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2024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的工作(以下簡稱“推免”),確保推免公平公正,根據《浙江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浙大發本[2015]117號)和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本院實際情況,特制定學院推薦2024年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
一、 成立推免遴選工作領導小組
切實遵守推免政策,嚴格按名額推薦,規范工作程序。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負責實施本學院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
(一)學院推免遴選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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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院推免遴選工作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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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免遴選原則
(一)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 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和錄取。
(二)突出考查學生的一貫學業表現,將本科階段學業綜合成績作為推免工作最基礎的遴選指標,不專門組織遴選推免生的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等)。
學生應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專業研究能力,學習刻苦、勤奮,按教學計劃修讀完前三年所有專業必修課程,學習成績優秀名列前茅。培養方案規定的未修學分不超過35學分,并經學院初審按專業學制年限能預期畢業。
(三)注重學生全面發展,將學生科研成果、競賽獲獎、參軍入伍服兵役、社會服務等符合全面發展價值導向的因素納入遴選指標體系,綜合評價學生的各方面表現。
三、推免遴選指標
推免遴選指標包括思想品德評價和學業綜合成績兩個 方面,其中學業綜合成績由學業成績和素質評價成績兩部分組成,學業成績、素質評價成績均以績點形式計算。
(一)思想品德
申請推免的學生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和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行為規范,誠實守信,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思想品德評價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思想品德合格者方可進入后續推免流程。 思想品德評價由學院推免遴選工作小組評定。
(二)學業成績
主修專業課程累計平均績點作為主要評價指標占70%;所有課程累計平均績點作為第二指標占20%,累計獲得總學分作為第三指標占10%,具體算法如下:
學業成績=主修專業課程累計平均績點比例分+所有課程累計平均績點比例分+累計獲得總學分比例分
(三)素質評價
學生本科期間科研成果、競賽獲獎、參軍入伍服兵役、社會服務等符合全面發展價值導向的因素納入遴選指標體系,計入學生的素質評價成績。
素質評價成績具體計算方法請見附件《生儀學院推薦2024年免試攻讀研究生素質評價成績計算方法》。
素質評價成績上限不超過1.0分。
三、推免遴選規則
學業綜合成績由學業成績和素質評價成績兩部分相加形成,其中學業成績不超過5.0分、素質評價成績不超過1.0分。根據學業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原則遴選擬推免學生。如學業綜合成績相同,則以學業成績優先。生物醫學工程專業按智能診療、數字儀器兩個專業方向分別排名和遴選,互不交叉重疊。
四、推免管理規范
(一)做好推免信息公開透明。按規定對擬推免名單等重要事項進行公示。充分保證學生反映問題及申訴渠道暢通,及時發現、堅決糾正推免工作中出現的錯誤。
(二)嚴格落實回避制度。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如收費輔導教學等)報名參加本單位推免招生的應主動申請回避。相關學生申請推免資格時也應主動向學校報備聲明。
(三)推免生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推薦資格。
1、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2、違反校紀校規,受到學校紀律處分,或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3、畢業設計(論文)成績未達到良好以上(或80分以上);
4、應屆畢業時不能獲得畢業證和學位證;
5、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且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