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學院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工作,根據教育部文件和學?!吨袊r業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中農大教字〔2021〕1號)要求,在堅持擇優推薦、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經學院討論通過,特頒布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僅適用由學院組織實施的學習優秀型免試推薦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所稱應屆本科畢業生是指學院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
第三條 為保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學院成立推免生推薦工作小組及材料與評審工作組,負責學院推免生政策、方案的制定和審核。
第二章 遴選條件
第四條 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可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免生遴選基本要求應符合學校2020年修訂版推免文件相關條件。其中:
1.一般推免生還需符合以下條件:(1)前三學年平均學分績點(GPA)不低于 3.0,且原則上須修完前三學年所在專業全部必修課程;(2)前三學年全部成績平均學分績點(總GPA)專業排名前50%,綜合測評本班級排名 50%;(3)外語成績達到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425分以上(外語語種為日語或俄語者,要求國家四級60分以上)或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托??荚?、雅思考試達到同等水平;
2.其它類別推免生條件參照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三章 指標分配
第五條 學院推免工作按專業進行遴選,學院總名額根據專業特點和專業人數比例進行分配。若某一專業申請人數少于分配指標數,剩余指標數額按順序調整到其他專業。
第四章 組織實施
第六條 對符合基本條件者的普通類推免生,學院從思想道德素質、學業成績、科研潛質三個方面進行考核,具體考核辦法如下:
1.思想道德素質(10%)。思想道德素質的考核以綜合測評中思想行為測評成績本科前三年平均成績為參考(滿分10分),學院推免生推薦工作小組對思想道德素質評分擁有最終認定權,思想道德素質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分)不具有推免資格;
2.學業成績(70%)。按照本科前三學年的平均學分績點(總GPA)直接統計(滿分70分),時間以學校規定的具體節點為準;
3.創新能力(20%)。創新能力重點考核申請人前三學年的創新(占比為3/7)、學科競賽(占比為3/7)、社會實踐(占比為1/7)等成果,具體分值測算以《2020-2021學年經濟管理學院本科生素質綜合測評細則》、《2021-2022學年經濟管理學院本科生素質綜合測評方案》及《2022-2023學年經濟管理學院本科生素質綜合測評方案》的計分規則(外語、體育、藝術類競賽不計入內)進行折算(滿分20分),學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項加分情況時,原則上只取一項;
4.綜合成績=思想品德×0.1+學分成績×0.7+創新能力×0.2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推免生專業排名順序。若綜合成績相同,以學業成績優先進行排序。
第七條 對符合基本條件的特殊學術專長類推免生,學院從思想道德素質、學習能力、科研潛質三個方面進行考核,具體考核辦法如下:
1.思想道德素質(10%)。思想道德素質的考核以綜合測評中思想行為測評成績本科前三年平均成績為參考(滿分10分),學院推免生推薦工作小組對思想道德素質評分擁有最終認定權,思想道德素質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分)不具有推免資格;
2.學習能力(20%)。按照本科前三學年的平均學分績點(總GPA)直接統計(滿分20分),時間以學校規定的具體節點為準;
3.創新能力(70%)。創新能力重點考核申請人前三學年的創新(占比為3/7)、學科競賽(占比為3/7)、社會實踐(占比為1/7)等成果,具體分值測算以《2020-2021學年經濟管理學院本科生素質綜合測評細則》、《2021-2022學年經濟管理學院本科生素質綜合測評方案》及《2022-2023學年經濟管理學院本科生素質綜合測評方案》的計分規則(外語、體育、藝術類競賽不計入內)進行折算,學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項加分情況時,原則上只取一項;
學院對申請特殊學術專長類推免生進行學術專長公開答辯,不具備學術專長潛質的不予錄取。
4.綜合成績=思想品德×0.1+學分成績×0.2+創新能力×0.7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推免生專業排名。若綜合成績相同,以學業成績優先進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