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長江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辦法(試行)》(長大校發〔2020〕106號)和《關于做好推薦2024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資環學院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
成立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的推免工作,集體研究制定本學院的推免工作實施細則。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嚴格履行推薦程序,嚴格把握推薦條件,按時完成各階段的任務,切實做好推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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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薦對象
長江大學資環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2024屆畢業生(不含定向、專升本以及第二學士學位)
三、推薦類型及條件
(一)推薦類型
我院推薦免試生為普通優秀推免生(含具有特殊學術專長的學生)。
(二)普通優秀推免生推薦條件
1. 學校推免生工作堅持以德為先,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選拔。所有推免生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品德優良,遵紀守法,在校期間未受到任何處分;
(2)誠實守信,學風端正,在校期間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等不良記錄;
(3)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潛質;
(4)身心健康,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招收研究生規定的體檢標準。
2. 除滿足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同時滿足以下第(1)(2)(3)(5)款條件方可申請,具有特殊學術專長的學生可不受第(1)(2)款條件限制,但需同時滿足以下(3)(4)(5)款條件方可申請:
(1)第一至六學期必修課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在本專業學生的前40%,(五年制按第一至八學期計算);
(2)非英語專業的學生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或者六級考試成績不低于425分(710分制),體育、藝術類學生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不低于390分(710分制);英語、日語專業的學生,專業四級考試不低于70分(100分制);
(3)學位課無補考記錄;
(4)在本科階段獲得《長江大學推免生獎勵分認定標準和計算辦法》(見附件)第一條中的任何一項重要成果;
(5)本校三名以上本專業副教授或本院兩名以上教授聯名推薦。
四、學院名額構成及公示說明
1.推免名額分配原則按照《管理辦法》第五章規定執行,待教育部下達年度總名額后,將另行通知。
2.對資格審核通過的學生按專業依據綜合成績總分由高到低排序并公示,期滿后將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名單報送教務處。
五、工作流程
1.2023年8月28日,制定資環學院推免生工作方案,在推薦工作開始前報教務處備案后予以公布。
2.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填寫相關申請表格,按時提交申請表及審定后的獎勵證明等有關支撐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交至資環學院辦公室(石油科技大樓D區104),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9月1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再補報)。
3.審核推免資格,9月4日組織具有特殊學術專長的學生答辯。
4.2023年9月5日—7日下午,對申請推免的學生以專業為單位進行綜合成績排序并進行公示(3個工作日)。并將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名單按要求報教務處。
5.待學校下達推免名額后,按專業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推薦名單,并在學院網站進行第二輪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