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部門:
為加強對我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的指導,更好地開展推免生工作,根據《關于印發〈南京藝術學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南藝院發〔2022〕78號)文件精神,現將南京藝術學院202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推薦基本條件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優秀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專轉本、成教的學生)。
2.擁護黨的領導,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違紀、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行為。品行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4.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已修課程全部合格;取得畢業要求總學分的四分之三及以上(本科五年制的為五分之四及以上)學分;本科前三學年(本科五年制的按前四學年計算)已修課程總平均學分績點(GPA)達到3.0及以上,且在本學院所在專業(專業以教育部本科專業目錄為準)排名前30%,總平均學分績點相同者依次按專業課平均學分績點、專業主課平均學分績點排名。
5.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所學外語語種為英語,并通過全國大學生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在合格(425分)以上。
6.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精神與創新能力,在理論研究或實踐創作方面有突出成果,具有顯著的可持續發展的潛能,具備作為研究生培養的素質。
二、綜合成績計算
1.學生符合上述推免生基本條件的,學院工作小組根據學生已修課程總平均學分績點及綜合素質加分形成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推薦人選。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已修課程總平均學分績點+綜合素質加分
其中,已修課程總平均學分績點滿分為5分,綜合素質加分滿分為2分。
2.平均學分績點計算辦法按《南京藝術學院關于實施學分績點制與學分績點排名的辦法》執行。
3.有以下情況者獲得加分:
綜合素質加分包括科研創新和素質拓展兩大模塊,各模塊最高分為1分。
科研創新主要包括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等,對學生提交的多項科研創新成果實行代表作評價,評價重點聚焦創新質量和個人貢獻,分別由科研處、藝術創作與實踐處負責認定。具體賦分方法為:
(1)以南京藝術學院為第一作者單位,學生為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收錄期刊上,公開發表與學業相關的學術性文章,加0.2。
(2)參加藝術創作展演賽事與實踐活動,經認定等級在C類及以上的(具體認定按《南京藝術學院藝術創作展演與實踐活動獎項等級認定辦法(試行)》執行),按藝術展演與活動獎項等級認定績點×20%計算加分,上限分值為0.8。
素質拓展主要包括參軍入伍服兵役、到國際組織實習、外語能力提升,以及獲得體育、勞育、志愿服務等各類榮譽,由學生工作部(處)、團委負責認定。具體賦分方法為:
(1)退役大學生士兵,加0.1;
(2)圓滿完成三個月及以上國際組織實習任務者,加0.1;
(3)全國大學英語六級合格(425分)者,加0.1;
(4)獲“國家獎學金”者,加0.3;
(5)獲國家級表彰及榮譽稱號者,加0.3;獲省級表彰及榮譽稱號者,加0.1。認定范圍主要包括大學生年度人物、最美大學生、大學生自強之星,優秀學生標兵、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學生黨員,優秀志愿者,社會實踐先進個人等個人榮譽表彰,此項累計加分不超過0.4。
(以上各類獎項,獲獎截至2024年8月31日,均需提供證書復印件或主辦方正式發文或主辦方官方出具的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等,方可計算加分)
4.綜合表現突出且作為主力成員參加與學業相關的全國行業內權威專業性重大比賽(按照《南京藝術學院藝術創作展演與實踐活動獎項等級認定辦法(試行)》認定為A類賽事)并獲一等獎的學生,經三名以上本校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通過專家審核小組公開答辯,答辯全程要錄音錄像,答辯結果要公開公示,并經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嚴格審查,公示無異議后,可作為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進行推薦,在滿足推免生基本條件基礎上適當放寬綜合排名限制。
三、推薦程序
1.各學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組,在充分研究、集體決策基礎上,根據《南京藝術學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辦法(修訂)》等制定本學院推免工作實施細則,8月31日前向學生公布并進行政策解讀。
2. 9月3日前,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填寫《南京藝術學院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附件3),向所在學院工作小組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交本科階段成績表、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成績單、獲獎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報名學生若有直系親屬、非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如收費輔導教學等)作為學校推免工作人員的,還應主動提交報備聲明。凡在規定時間內未報送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逾期將不予受理。
3.9月8日前,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對照文件規定,嚴格審核申請人的推免資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不符合推薦基本條件的不予推薦,已被研支團公示錄取的學生不得被同時推薦(須對自愿放棄的項目簽訂《放棄聲明》)。同時會同相關部門做好綜合素質加分項的審核鑒定工作,必要時應會同本研究領域權威專家、相關期刊雜志單位或賽事主辦單位等,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競賽獲獎獎項及內容進行審核鑒定,排除抄襲、造假、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及每位成員都要給出明確審核鑒定意見并簽字存檔。
4.9月9日前,學院推免工作小組按規定完成綜合測評,并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對符合推免資格的申請人進行排序,按分配名額形成推薦名單。(含1-2名候補人選,注明“候補”,具體見附件4)報學校審核,同時在二級學院網站主頁公示3天。學院擬推薦名單公示期間,對有異議的學生,學院推免工作小組應及時、認真地查明情況,并公布處理結果。
學院將推薦結果(《學院推薦免試研究生情況匯總表》)報送教務處。匯總表紙質版加蓋學院公章報送教務處教務科,匯總表電子版發送至教務科郵箱:見官網。
學院匯總推免學生的成績單電子版(PDF格式,命名方式:身份證號_學生姓名.pdf),以學院為單位發送至教務科郵箱:見官網。
5.教務處對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復核后,提交領導小組進行最終審查篩選,確定推薦資格。
6.經推免領導小組確定的名單按規定在校內網站進行公示,對有異議的學生,學校要認真核實,查明情況,并公布處理結果。同時按規定時間報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進行審核備案,未經公示及備案的推免生資格無效。
7.被確定具有推薦資格的學生,根據“推免服務系統”內的填報要求和時間節點完成信息注冊、上傳照片、網上繳費、填寫報考志愿、接收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等相關工作。
四、其他
1.對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的推免相關工作人員,學校應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對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且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的學生,學校應當取消其推免資格。
2.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應當取消推免資格,已入學的,應當取消學籍,并由推薦高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規定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凡經學校確定為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得再與用人單位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
3.凡參與選拔推免工作的有關部門,須堅持原則,認真負責,切實把關。對徇私舞弊者,將追究其責任,嚴肅處理。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未嚴格履行工作職責,違反推免招生政策規定的,學校將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4.學生對綜合測評排名、推免生名單等有疑義者或發現推免生工作中工作人員有徇私舞弊情況者可向有關學院或直接向教務處進行申訴,教務處查明情況,作出處理。處理結果不滿意者仍可向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申訴,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查明情況,作出處理。
附件1:2025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日程安排.pdf
附件2:2025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供本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使用).doc
附件3:2025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情況匯總表.xls
附件4:2025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情況匯總表(公示表).xls
南京藝術學院
2024年8月21日
原標題:關于202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通知
文章來源:https://jwzx.nua.edu.cn/_t124/2024/0829/c1654a108529/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