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力度,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引導學生全面提高綜合素質和創新意識,根據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及學校有關推免工作精神,結合《蘇州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2021年修訂)》(蘇大教〔2021〕65號)、《關于組織開展推薦2025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4〕190號)等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以及我院實際,特制定光電科學與工程學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生2025年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堅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牢固樹立人才質量意識,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擇優選拔。堅持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注重對學生本科階段學習情況過程性評價和科研基礎與創新實踐能力考查,著力提高推免生選拔質量。
二、學院推免遴選工作小組
見官網
三、申請對象和基本條件
(一)申請對象
1. 2021級本科生,且預計能于2025年6月正常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學生;
2. 在校期間曾因休學等延長學年,將于2025年6月首次進入畢業環節,且預計能正常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學生。
(二)推免條件
申請推免的學生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 擁護黨的領導,堅定社會主義信念,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或受處分記錄解除后品德表現優良;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等學術不端記錄。
2. 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學生)。
3. 具有學術研究的興趣和潛力,學習刻苦、勤奮,且成績優秀。已修課程成績全部合格,即記錄百分制的課程學分績點達 1.0 及以上、記錄等級的課程成績達 D 及以上等級(體育保健班學生體育課程標注為“保健”);取得畢業要求總學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學分;課程平均學分績點(GPA)在本專業名列前茅,外語水平優秀;申請時必修課程無“棄考”記錄。
除上述條件外,學生還須參加學院的綜合評價。綜合評價體系中,嚴格遵循實事求是原則,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綜合評價體系以學生本科階段學業綜合成績作為最基礎的遴選指標,同時將符合學生全面發展價值導向的因素納入遴選指標,具體包括學生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志愿服務、到國際組織實習、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等。
四、推薦名額
光電科學與工程學院的2024年推免生指標為27人。各專業按照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推薦名額分配如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14人,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5人,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7人;另有1人,根據綜合評價成績在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與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申請人員中產生。
五、推免工作程序和時間節點
1. 學院動員。在應屆本科畢業生中進行動員,宣傳學校各項推免政策,并公布學院推免工作實施細則。
2. 學生申請。2024年9月6日(周五)上午10:00至10日(周二)上午10:00,符合申請推免條件的學生,自愿登錄“蘇州大學本科生推免申請系統”(網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網需先登學校VPN),點擊“推免申請”,并上傳發展素質相關證明材料。
注意:申請時請務必認真閱讀頁面內的提示內容,并拍照上傳手簽《蘇州大學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申請承諾書》(不得使用電子簽名);申請時間截止,系統自動關閉,學生不能再申請。申請參加“研究生支教團”計劃的學生,按校團委相關工作通知執行。
3. 資格審核。學院教務老師在9月11日(周三)下午16:00前,根據相關規定,完成申請學生的資格審核。
4. 綜合評價及遴選。9月12日(周四)至17日(周二),學院嚴格按照《蘇州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2021年修訂)》、《關于組織開展推薦2025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學院實施細則,對符合申請資格的學生完成綜合評價,并在學校下達的限額內,根據上述“推薦名額”部分的名額分配方式和申請者綜合評價成績,按推薦名額1:1確定擬推薦初選名單。同時,根據綜合評價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1~2名替補名單。
5. 學院公示。9月18日(周三)上午10:00前,教務老師在“推免申請系統”中錄入學院初選推薦學生和候補推薦學生的綜合評價成績等信息,上報到教務處學籍科。
同時,學院初選名單在學院網站顯著位置公示7天。
6. 學校審核。9月24日(周二)前,學校審定初選名單并在校內通知中予以公示,并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內報送推免生數據。
通過學校審定和校內公示,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應自行及時登錄教育部推免管理服務系統,查詢相關工作信息及安排,并按要求完成相關操作,錯過或錯誤操作者,責任自負。有關操作指南說明請及時關注教育部網站,有關網上填報問題請及時與擬申請單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部門聯系咨詢。
六、綜合評價與遴選辦法
綜合評價成績(滿分500分)=學業成績(GPA*100)+發展素質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發展素質成績按以下五項打分:參軍入伍服兵役(滿分20分)、參加志愿服務(滿分10分)、到國際組織實習(滿分10分)、科研成果(滿分30分)、競賽獲獎(滿分30分)。具體評分表和相關說明,見表1和備注說明。
學業成績GPA,按照相關文件規定中的計算方法,取到小數點后3位。
若綜合評價成績完全相同,則學業成績GPA高者排序靠前。
表1 學生發展素質評分表
類別 | 類別項目 | 細分類別 | 分值 | 備注 |
參軍入伍服兵役(20分) | 完成義務服兵役者 | 20 |
|
志愿服務 (10分) | 志愿服務時長(單位:小時) | 40-59 | 1 | 具體志愿時長認定參照學院關于志愿時長認定相關條例 |
60-79 | 2 |
80-99 | 3 |
100-119 | 4 |
120-139 | 5 |
140-159 | 6 |
160-179 | 7 |
180-199 | 8 |
200-219 | 9 |
220及以上 | 10 |
國際組織實習 (10分) | 國際組織實習、任職或參與志愿服務 | 3個月及以上 | 10 |
|
1個月及以上至3個月以下 | 7 |
14天至1個月以下 | 3 |
科研成果 (30分) | 學術論文 | SCI期刊論文(一區)第一作者 | 30 | 第二作者(含共同一作排第二的作者)以20%計;同篇學術論文或專利授權僅計1位本科生 |
SCI期刊論文(二區)第一作者 | 20 |
SCI期刊論文(三區、四區)、EI全文收錄期刊論文、中文核心期刊(北圖:理工類)論文第一作者 | 10 |
ISTP會議論文第一作者 | 5 |
專利授權 | 獲國家發明專利授權第一發明人 | 15 |
獲國家實用新型專利授權第一發明人 | 6 |
獲國家軟件著作權第一著作人 | 1 |
大學生科研立項 | 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國家級項目主持人(結項或中期檢查為“優秀”) | 15 | 第二參與人、第三參與人,分別以60%、30%計。 |
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國家級項目主持人(結項或中期檢查為“合格”) | 10 |
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省級項目主持人(結項或中期檢查為“優秀”) | 8 |
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省級項目主持人(結項或中期檢查為“合格”) | 6 |
?政學者(結項“優秀”) | 15 |
?政學者(結項“合格”) | 8 |
其他專業相關校級重點項目主持人(結項或中期檢查為“優秀”) | 4 |
其他專業相關校級重點項目主持人(結項或中期檢查為“合格”) | 2 |
院科研能力訓練“SEA”計劃主持人(重點項目結項或中期檢查為“良好”及以上) | 2 |
院科研能力訓練“SEA”計劃主持人(一般項目結項或中期檢查為“良好”及以上) | 1 |
學科競賽 (30分) | “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大賽 | 國賽第一等次 | 30 | 第二參與人、第三參與人分別以60%、30%計。(如第一參與人為研究生,第二參與人,第三參與人分別以80%、60%計) |
國賽第二等次 | 25 |
國賽第三等次 | 20 |
省賽第一等次 | 18 |
省賽第二等次 | 14 |
省賽第三等次 | 10 |
校賽第一等次 | 8 |
校賽第二等次 | 6 |
校賽第三等次 | 4 |
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全國大學生光電設計競賽/藍橋杯全國軟件和信息技術專業人才大賽/全國大學生嵌入式芯片與系統設計競賽 | 國賽第一等次 | 25 | 第二參與人、第三參與人分別以60%、30%計。 |
國賽第二等次 | 20 |
國賽第三等次 | 15 |
省賽第一等次 | 14 |
省賽第二等次 | 10 |
省賽第三等次 | 6 |
大學生數學競賽/英語競賽/其他榜單賽事 | 國賽第一等次 | 14 |
國賽第二等次 | 10 |
國賽第三等次 | 6 |
省賽第一等次 | 5 |
省賽第二等次 | 4 |
省賽第三等次 | 3 |
江蘇省高校大學生物理及實驗科技作品創新競賽 | 一等獎 | 8 |
二等獎 | 6 |
三等獎 | 4 |
美國大學生數學建模和交叉學科競賽 | Outstanding Winner | 10 |
|
Finalist | 8 |
Meritorious Winner | 6 |
Honorable Mention | 4 |
備注:
(1)各“類別”分值不超過所對應上限;學生在“科研成果”某一“類別項目”有多項加分時,只取一項(最高項);在“學科競賽”中有多項加分時,只取一項(最高項)。
(2)到國際組織實習必須是線下實習方式。國際組織可參照教育部、人社部、國家留學網等官方網站(查詢網址:https://gj.ncss.cn/gjzzjs.html“國際組織介紹板塊”、www.mohrss.gov.cn“國際組織人才信息服務網”版塊)
(3)學生科研立項以結題驗收或中期檢查優秀為依據;學術論文須正式發表(包括已官網“online”和“網絡優先出版”),其等級以蘇州大學科技部門認定的刊物當年等級為準;科研成果須以蘇州大學為第一完成單位,且在大學在讀期間獲得,截止日期為學校推免通知發布日之前(不含發布日)。
(4)學科競賽具體范圍以學校認定的國家級和省(部)級等各類學科競賽為準;獎項以獲獎證書或正式發文為準,參與學生排序以發文為準。
(5)必要時會同本研究領域權威專家、相關期刊雜志單位或賽事主辦單位等,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競賽獲獎獎項及內容進行審核鑒定,排除抄襲、造假、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
(6)其他情況由學院推免遴選工作小組認定。
七、有關注意事項
1. 已獲推免資格的學生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將取消其推免生資格:
(1)在申請推免過程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2)獲得推免資格后違反校紀校規,受到學校紀律處分,或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3)本科畢業時不能獲得學士學位的。
2. 經學校審定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不應以其他方式自主擇業或申請出國(境)高校留學等。
3. 嚴格回避及報備:9月10日(周二)上午10:00前,推免工作相關人員,若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報名參加推免招生的,須主動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學院推免遴選工作小組組長之一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參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動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學院推免遴選工作小組組長之一報備。
相關學生申請推免資格時,也應主動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報備聲明。對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且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的學生,學校將取消其推免資格。
八、監督申訴
學院建立推免遴選工作監督和申訴渠道,受理實名質疑與申訴,及時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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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則
1、以上工作安排若有變化,以教務處的最新工作通知要求為準;
2、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3、本實施細則由學院推免遴選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蘇州大學光電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4年9月9日
原標題:光電科學與工程學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2025年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實施細則
文章來源:https://oese.suda.edu.cn/21/95/c9426a598421/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