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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3

                                                                        • 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調劑  > 推免生招生

                                                                        上海大學2025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預報名通知:經濟學院

                                                                        時間:2024-09-11     編輯:考研招生在線

                                                                        根據《上海大學202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上大內〔2024〕154 號),結合我院具體情況,現制定我院202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工作的實施方案。

                                                                        一、推免工作實施原則

                                                                        1、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推薦條件,對申請推免的學生進行審核、考察,以本科階段的學業表現為主要依據,認真貫徹公平、公正的原則,保證推免學生的質量;

                                                                        2、推薦過程做到公開透明;

                                                                        3、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推薦工作進程執行。

                                                                        二、推免名額分配原則及方案

                                                                        2025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本學院共有推免名額 29名,可推薦人數 35名。

                                                                        學院各專業推免名額及可推薦人數如下:

                                                                        經濟學專業名額5名,可推薦人數6名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名額4名,可推薦人數5名

                                                                        金融學專業名額20名,可推薦人數24名

                                                                        三、推免申請對象及條件

                                                                        1、推免申請對象:上海大學202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錄取須納入國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或內地高校面向港澳臺僑招生范圍,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2、推免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紀守法,品學兼優,身心健康。

                                                                        (2)追卓越、創一流,勤奮學習,刻苦鉆研,系統掌握本專業領域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專業實踐的能力和基礎,以及較強的創新意識和潛質。不存在任何有違學術道德、專業倫理等行為。

                                                                        (3)本科階段學業成績作為推免生遴選的基礎指標,學業成績使用學生在相關課程獲得的首次成績,截至2023-2024學年夏季學期結束,學生學業平均績點不低于3.10,且無重修后不及格的必修課程。

                                                                        (4)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并達到國家規定的體育鍛煉要求。

                                                                        (5)定向生不享受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待遇。如學生提出申請推免資格,必須在個人申請的時間節點前,提供定向省(區)同意免試攻讀研究生的函件等相關文件。不能提供相關文件者,學校不接受推免申請。

                                                                        四、遴選指標及權重

                                                                        遴選指標包含學生學業綜合成績和體現學生全面發展的相關項目指標:

                                                                        1、學業綜合成績指學生本科階段學業綜合成績,即截至2023-2024學年夏季學期結束,學生所修讀的所有本科課程首次獲得的平均成績績點。學生本科階段學業綜合成績權重為75%。

                                                                        2、學生全面發展相關項目指標權重為25%。學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項加分情況時,原則上只取最高一項。

                                                                        全面發展的相關項目指標主要包括學生提供的以下六個類別證明或成果:

                                                                        (1)第一類:本科階段參軍入伍服兵役,權重30%

                                                                        按照《關于2025年推薦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入伍服兵役”相關條款的說明》(附件1)執行。

                                                                        (2)第二類:參加有組織志愿服務,權重10%

                                                                        按照《上海大學2025年推薦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志愿服務項目認定指導意見》(附件2)執行。

                                                                        (3)第三類:國際組織實習,權重5%

                                                                        國際組織實習由國際部按照《上海大學本科生赴國際組織實習認定工作實施細則》進行認定,詳見附件3。

                                                                        (4)第四類:科研創新成果,權重30%

                                                                        本科階段在高水平期刊上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正式發表的,或與指導教師聯合發表(限指導教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的與學業相關的科研論文:

                                                                        ① 在 SSCI一區、《中國社會科學》、《經濟研究》、《經濟學季刊》、《金融研究》、《世界經濟》、《管理世界》和《管理科學學報》發表專業學術論文,100分;

                                                                        ② 在SSCI二區、三區、四區,SCI和除①中列出的期刊以外的其他CSSCI期刊發表專業學術論文,60分;

                                                                        ③ 在北大核心期刊和CSSCI擴展版發表專業學術論文,40分;

                                                                        ④ 在其他公開學術刊物發表專業學術論文,20分;

                                                                        ⑤ 以獨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入選上海大學本科生學術論壇論文及獲獎:一等獎50分,二等獎30分,三等獎20分,優勝獎10分;

                                                                        ⑥ 已結項的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國家級主持人 60 分,參加人20分;市級主持人 40 分,參加人10分;校級主持人20分,參加人5分。

                                                                        期刊論文以提交申報材料時見刊為準,錄用通知等不予考慮。如學生有多項科研成果時,只認定一項代表成果。學生與其親屬或其他利益相關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原則上不納入加分指標認定范圍。對于與指導教師聯合發表論文的,指導教師應出具推薦信,客觀陳述學生在聯合成果中所作的實際貢獻。

                                                                        (5)第五類:參賽獲獎,權重20%

                                                                        ①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原“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大賽:

                                                                        國賽:一等獎100分;二等獎90分;三等獎80分;

                                                                        ②全國類其他競賽:一等獎60分;二等獎50分;三等獎40分;

                                                                        參賽獲獎一般應為獨立參加或作為主力成員參加與學業相關的國內權威競賽(限全國賽),并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勵(國際賽事參照執行,不低于國內賽事相關標準和要求)。競賽認定范圍詳見附件4。競賽成果以本方案公布日為截止日期。對于與指導教師聯合參賽的,指導教師應出具推薦信,客觀陳述學生在聯合成果中所作的實際貢獻。

                                                                        (6)第六類:體育競賽成果,權重5%

                                                                        按照體育學院《上海大學2025年推薦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體育加分認定指導意見》(附件5)執行。

                                                                        3、學術專長的認定。由學院學術委員會負責組建材料審核專家組,材料審核專家組成員為:殷鳳、尹應凱、毛雁冰、劉康兵、周思。

                                                                        學院材料審核專家組對學生科研創新成果、競賽獲獎等的真實性進行審核鑒定。對提交科研創新成果、競賽獲獎的學生,由學院組織公開答辯,答辯全程錄音錄像。材料審核專家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的材料、公開答辯等情況,給出明確審核認定意見并簽字存檔。

                                                                        五、其他

                                                                        1.學院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關工作人員如有直系親屬或其他利益相關者報名參加本單位推免的,應主動申請回避;如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參加學院推免的,應主動向學院報備。學院全體教職工特別是領導干部,若子女在本單位參加推免時,應主動向本單位報備,相關領導干部要全程回避。參與推免工作的人員應簽署《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承諾書》。相關學生申請推免資格時應主動報備。

                                                                        對未按規定報備的推免相關工作人員,學校將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對未按規定報備且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的學生,學校將取消其推免資格和錄取資格。

                                                                        2.在計算推免總成績時,原則上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如果出現總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比較不四舍五入情況下后一位小數的情況,直至出現不同分值為止。

                                                                        3.如發生各單位推免工作小組不能解決的爭議,學生應在學校推免生名單公示結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最后由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作出決定。

                                                                        4.經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要履行《申請上海大學2025年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承諾書》的承諾。學校不再將其列入畢業生就業推薦計劃,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學的申請,不受理其放棄推免資格申請。

                                                                        5.對于未達到學校提出的大四學年學業成績等要求的推免生,未取得學士學位證書和本科畢業證書的推免生,推免擬錄取后至入學前觸犯法律或受到處分的,以及在申請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存在考試作弊、論文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的,或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且有其他嚴重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其推免生資格。

                                                                        6.申請攻讀本校推免生的學生,沒有獲得上海大學推薦名額的,本校不予接收;申請攻讀外校推免生的學生,沒有獲得上海大學推薦名額的,外校錄取或任何承諾均不獲承認。

                                                                        7.202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以《上海大學202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為準,任何個人承諾均無效。

                                                                        8.上海大學2025年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接收工作由學校研究生院另行發文。

                                                                        六、組織機構

                                                                        為保證本次工作順利進行,學院成立上海大學經濟學院2025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經院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見官網

                                                                        七、日程安排

                                                                        為保障本次推免工作的順利進行,學院將嚴格按照公布的日程進行操作。

                                                                        1. 9月9日-9月12日下午16:00前:學生報名。有意向的同學請填寫附件6中的以下材料:

                                                                        (1)《上海大學2025年免試攻讀研究生推薦表》

                                                                        (2)《報名信息表》

                                                                        (3)《申請上海大學2025年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承諾書》

                                                                        (4)《申請推免資格學生回避關系報備聲明》(如有回避關系須填寫)

                                                                        并將填寫好的材料電子版與相應證書的電子版文件同時發送至以下三個郵箱(所有材料以發郵件時間為準):見官網

                                                                        郵件要求:主題為“推免申請:學號+姓名+專業”,所有附件需以“學號+姓名+附件名”形式命名,如“21120001+張三+參賽獲獎證書”等。

                                                                        此外,志愿服務需要按活動提交相關時長的紙質證明至東區1號樓238辦公室。

                                                                        2. 9月13日下午16:00點前:學院教務辦匯總學生申報材料,報經院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和材料審核專家組審核。

                                                                        3. 9月14日下午16:00點前:對提交科研創新成果、競賽獲獎的學生,由學院組織答辯。

                                                                        4. 9月15日-9月19日:經院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遴選指標認真審核考察學生綜合情況,組織材料審核專家小組審核鑒定學生的學術專長,在學校下達的推薦名額范圍內確定本單位擬推薦名單并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并同時上報教務部。

                                                                        5. 9月20日后: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聽取并審定當屆推免生名單;教務部公示當屆推免生名單。名單上傳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

                                                                        八、推免工作咨詢及意見反映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經濟學院教務辦 李老師

                                                                        電話、郵箱:見官網

                                                                        本項工作由中共上海大學經濟學院委員會全程監督。

                                                                        上海大學經濟學院2025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9月9日

                                                                        附件:

                                                                        1.關于2025年推薦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入伍服兵役”相關條款的說明;

                                                                        2.上海大學2025年推薦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志愿服務項目認定指導意見;

                                                                        3.上海大學本科生赴國際組織實習認定工作實施細則

                                                                        4.學科競賽列表

                                                                        5.上海大學2025年推薦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體育加分認定指導意見

                                                                        6.學生填表

                                                                        原標題:經濟學院202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實施方案

                                                                        文章來源:https://soe.shu.edu.cn/info/1192/10881.htm

                                                                        在線報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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