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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調劑  > 推免生招生

                                                                        中央財經大學2025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辦法:政府管理學院

                                                                        時間:2024-09-11     編輯:考研招生在線

                                                                        為進一步規范我院2025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免工作,根據《中央財經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校發〔2017〕124號)和《關于做好我校202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4〕1170號),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與領導

                                                                        學院成立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學校推免文件要求和工作計劃安排,完成學院推免辦法制定、學生申報材料審核、公示與上報等工作。具體名單如下:

                                                                        組長:姜玲 于鵬

                                                                        成員:張劍 李宇環 楊柳 耿云 羅海元 黃志基 江濤

                                                                        推免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本科教務辦公室,在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推免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各項具體任務的落實。

                                                                        二、申請條件

                                                                        1、申請推免的學生應具備《中央財經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校發〔2017〕124號)中所規定的推薦條件,其中,一般推免的學業成績條件、素質評價成績條件和外語水平條件調整為:學業成績列全班前40%,素質評價成績列全班前50%,國家英語(或其他小語種)六級水平測試成績≥425分,或TOEFL成績≥90分(兩年有效),或雅思(學術類)≥6.0分(兩年有效),或英語(或其他小語種)專業四級水平測試通過。

                                                                        2、申請推免的學生(不含研究生支教團專項)需修完并通過前三年所在專業培養方案中教學計劃所規定的所有課程(轉專業學生因轉入專業的培養方案調整導致沒有機會在推免前補修課程、公派出國交換學生因雙方學校課程不同導致學分無法轉換且沒有機會在推免前補修課程等特殊情況,而造成應修學分不夠的,經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主管本科教學工作的副院長初審,上報教務處審核批準后,可以適當放寬學分要求)。

                                                                        三、推免評價辦法與名額分配

                                                                        (一)推免評價辦法

                                                                        推免名次按本專業內綜合考核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綜合考核成績由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成績兩部分組成。

                                                                        1、學業成績是學生前三年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初次考試成績的學分加權平均分,占綜合考核成績的75%;

                                                                        2、綜合素質成績為學生前三年綜合素質評價平均分,占綜合考核成績的25%;

                                                                        3、計算公式為:綜合考核成績=學分加權平均分*75%+學生前三年綜合素質評價平均分*25%。

                                                                        (二)名額分配

                                                                        1、2025年我院的推免指標為21個,按各專業方向的有學籍在校人數比例進行分配,每個專業對應下述數值四舍五入取整:

                                                                        專業人數 年級有學籍在??側藬?×學院推免名額

                                                                        計算后各專業名額分配如下:行政管理專業5個,公共事業管理專業7個,城市管理專業5個,國際政治專業4個。

                                                                        2、若滿足推免條件且沒有進行專項推免的同學在學院公示前或公示期間放棄推免,該名額在同專業范圍內按照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推免;若學生同時又申請了專項推免,且成功獲得學校專項推免名額,不占用學院的推免指標,該名額在同專業范圍內按照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推免。

                                                                        3、各專業常規推免未用完的推薦名額由學院推薦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收回、統一調配。

                                                                        (三)其他推免事項依據學校通知文件相關內容執行。

                                                                        四、推薦程序

                                                                        學院嚴格遵守學校推免工作的統一部署,按照規定的時間進度開展工作。

                                                                        (一)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向學院提交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材料的學生視為自動放棄;

                                                                        (二)學院對學生提交的申請及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三)根據本辦法的名額分配和推薦依據確定推免學生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報教務處;

                                                                        (四)將通過學院初審的專項推免申請材料報相關負責單位。

                                                                        五、其他事項

                                                                        (一)凡取得推免生資格的同學本科畢業后應無計劃就業或赴境外留學。

                                                                        (二)凡取得推免生資格的學生,原則上不得參加正常畢業分配,不得辦理出國手續,不得再參加碩士生統考,不得自行放棄推免生資格。

                                                                        (三)取得推免生資格者,如有下列情況之一,取消推免生資格:

                                                                        1、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以及違法違紀受處分者;

                                                                        2、推薦免試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

                                                                        (四)有異議的學生可向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情況,辦公室將異議反映到推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針對學生反映的問題查明情況,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公布處理結果。

                                                                        (五)本辦法由政府管理學院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政府管理學院

                                                                        2024年9月10日

                                                                        原標題:政府管理學院202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

                                                                        文章來源:https://sg.cufe.edu.cn/info/1053/10576.htm

                                                                        在線報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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