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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調劑  > 推免生招生

                                                                        四川大學2025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預報名通知:建筑與環境學院

                                                                        時間:2024-09-12     編輯:考研招生在線

                                                                        為了做好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根據《四川大學關于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實施辦法(修訂)》、《四川大學關于做好推薦2025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學校指標分配,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推薦原則

                                                                        (一)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以下簡稱“推免工作”)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程序透明,操作規范,結果公開。

                                                                        (二)堅守立德樹人根本,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選拔,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突出考查學生本科階段的一貫學業表現,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引導學生全面發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

                                                                        (三)堅持擇優推薦原則,建立推免生遴選過程的科學評價體系,形成激勵本科生勤奮學習、全面發展的正確導向。

                                                                        (四)推免生遴選過程嚴格執行回避政策。推免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者報名參加學院推免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參加推免的要主動報備,相關學生申請推免資格時也應主動向學院報備聲明。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為參考,不納入學生本人推免綜合成績計算體系,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

                                                                        二、推免條件

                                                                        學院從具備下列條件的學生中擇優遴選推免生:

                                                                        (一)基本條件

                                                                        1.我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不含第二學士學位和委托培養的學生,不含吳玉章學院、各類創新班、實驗班的學生)。

                                                                        2.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努力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誠實守信,學風端正,本科階段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4.品行表現優良,本科階段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5.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按所在專業培養方案完成前三年(五年制為前四年)要求的全部必修課程,取得規定的學分。學術研究興趣濃厚,具有較強的獨立思考、綜合分析及實際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學術發展潛力。

                                                                        6.外語水平和運用能力應滿足跟蹤世界學科發展最新動態及國際學術交流的需要。

                                                                        7.當年推免工作完成之后降級的同學,不再有保研資格。

                                                                        8.每位同學只能有一次推薦機會,如推薦給團委的支教保研、校外單位的補償計劃,都只能有一次推薦的機會。

                                                                        9.對為國家和學校做出突出的貢獻、贏得榮譽的高水平運動隊學生,參照《四川大學高水平運動員免試攻讀研究生運動成績加分辦法(2024年試行)》執行,義務兵役退役復學(入學)學生參照《四川大學2020年退伍復學士兵保研條件》執行。

                                                                        (二)成績要求

                                                                        1.課程成績的排名須列本專業前50%(土木工程專業按模塊取前50%,力學-軟件實驗班取前75%)。課程成績是指學生前三學年(五年制為前四學年)培養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課程(土木工程要求前三年培養方案的全部必修課程和主修模塊課程)成績。課程成績計算采用第一次修讀的成績,補考和重修成績不用于推薦免試研究生的成績計算。

                                                                        2.具備良好的外語能力和水平,校內必修外語課程考試(含口語)加權平均成績≥80 分;或英語四級成績≥568分;或英語六級成績≥425 分;或 TOEFL 成績≥88 分;或新GRE 成績≥310+4 分;或 IELTS 成績≥6 分;或 GMAT 成績≥600+4 分。第一外語為其他語種的,參照執行。校內英語課程成績計算,采用第一次修讀的成績,社會考試采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的最高成績。對為國家和學校做出突出的貢獻、贏得榮譽的高水平運動隊學生,參照《四川大學高水平運動員免試攻讀研究生運動成績加分辦法(2024年試行)》執行,義務兵役退役復學(入學)學生參照《四川大學2020年退伍復學士兵保研條件》執行。

                                                                        3.強基計劃、拔尖計劃學生按照《工程力學“拔尖計劃”“強基計劃”學生動態進出考核與本碩博貫通式培養階段性考核辦法(修訂)》執行。

                                                                        4.對為國家和學校做出突出的貢獻、贏得榮譽的高水平運動隊學生,課程成績入圍范圍可擴大到70%。義務兵役退役復學(入學)學生,課程成績入圍范圍可擴大到70%或學分績點3.0及以上。

                                                                        三、組織與領導

                                                                        (一)學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組,負責學院推免生工作的組織、考核、審定并接受考生咨詢、申訴及處理等工作。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實行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制度。

                                                                        見官網

                                                                        (二)各專業和學工組成立專家審核小組,小組成員原則上由副教授以上職稱的老師組成,負責學生所提供的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社會實踐活動及思想品德考核材料的審定和加分確認工作??蒲袆撔聺撡|和專業能力傾向專家審核小組組長原則上由專業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教研室主任擔任;社會實踐活動及思想品德考核專家審核小組組長由院團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由學生科科長擔任。專家小組成員不得少于5 人。有直系親屬參加推免的,或與參加推免學生有文章共同作者的老師,不能擔任審核小組成員。

                                                                        (三)事務組

                                                                        組長:劉 亞、李 瀟

                                                                        成員:翟盼盼、劉 蕓、康 澳、賀 超、曹 霞、陳 浩。

                                                                        職責:審核學生報名,核算學生各項成績、協助專家審核小組開展工作,錄像等相關工作。

                                                                        四、成績計算

                                                                        學院在考核過程中,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學生的“課程成績”、“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成績”、“社會實踐活動及思想品德考核成績”確定推免生的綜合成績。符合推免條件的學生以綜合成績排名并在學院網站公示,公示內容應包含綜合成績構成中的各項成績。

                                                                        (一)綜合成績構成

                                                                        綜合成績=課程成績(60%)+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35%)+社會實踐活動及思想品德考核(5%)(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學生前三學年(五年制為前四學年)培養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課程成績(土木工程專業增加主修模塊課程)均須納入課程成績的計算范圍,課程成績統計截止時間與秋季開學補緩考成績錄入截止時間相同。

                                                                        (二)各項成績的計算方法

                                                                        1.課程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1)土木工程專業

                                                                        課程成績=[∑(某必修課程成績(第一次考試成績)×該課程學分)+∑(某主修模塊課程成績(第一次考試成績)×該課程學分)*Ki]/∑(必修總學分+主修已修總學分)

                                                                        Ki為主修模塊調整系數

                                                                        Ki=所有模塊前50%學生的加權平均成績/某模塊前50%學生的加權平均成績

                                                                        (2)非土木工程專業

                                                                        課程成績=∑(某門課程成績(第一次考試成績)×該課程學分)/∑課程學分

                                                                        2.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制定《建筑與環境學院推免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社會實踐活動及思想品德考核加分細則》(見附件一),專家審核小組審核學生提交的材料進行認定。重點考核學生對科研的投入、專業素質、研究能力、科研成果水平和潛在的創造力、學生本人負責和參與的學科競賽、各類創新項目和科學研究的過程及階段性成效、論文發表、發明專利等。相關證明材料統計截止當年8月31日。此項最終得分以專家組審核意見為準,專家審核小組及每位成員都要給出明確審核鑒定意見并簽字存檔,答辯全程要錄音錄像。

                                                                        3.社會實踐活動及思想品德考核:由學院學工組根據《建筑與環境學院推免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社會實踐活動及思想品德考核加分細則》(見附件一)進行認定。社會實踐活動主要指:社會工作特長;組織、參加校內外公益活動、參加校內學生組織、社團活動、班級服務等;參加社會實踐、文學、藝術、體育類競賽等;參軍入伍服兵役、到國際組織實習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本科期間未參加志愿者服務者,社會實踐活動部分涉及的加分項全部不加分。相關證明材料統計截止當年8月31日。

                                                                        4.強基計劃、拔尖計劃學生按照《工程力學“拔尖計劃”“強基計劃”學生動態進出考核與本碩博貫通式培養階段性考核辦法(修訂)》計算成績。

                                                                        5.對為國家和學校做出突出的貢獻、贏得榮譽的高水平運動隊學生,同時參照《四川大學高水平運動員免試攻讀研究生運動成績加分辦法(2024年試行)》進行加分,義務兵役退役復學(入學)學生同時參照《四川大學2020年退伍復學士兵保研條件》進行加分。

                                                                        五、推免工作流程

                                                                        (一)學院根據學校工作通知要求,9月10日之前公布《四川大學建筑與環境學院2025屆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

                                                                        (二)9月11日下午5點之前,輔導員通知具有推免資格的學生提交相關材料,清單如下:1.封面(僅寫學生專業和姓名)、2.《四川大學建筑與環境學院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3.《建筑與環境學院2025屆推免生科研能力加分登記審核表》、4.《建筑與環境學院2025屆推免生社會實踐與思想品德考核加分登記審核表》、5.加分支撐材料(如:論文見刊的雜志及文章復印件、雜志目錄和封面復印件,專利授權證書復印件、項目結題證明復印件、競賽通知及獲獎證書復印件等,成果截止日期為2024年8月31日)。將1.2.3.5(科研加分材料)用A4紙打印并裝訂成冊,用透明文件袋裝好交給教務老師;將1.4.5(社會實踐加分材料)用A4紙打印并裝訂成冊,用透明文件袋裝好交給輔導員老師;退伍復學(入學)學生及高水平運動員的1.2.3.4.5材料用A4紙打印并裝訂成冊,用透明文件袋裝好交給輔導員老師;拔尖計劃學生的材料交于李浪老師。

                                                                        (三)9月13日,學院專家審核小組審核完學生的加分,學院教務老師計算學生的綜合成績。9月14日12:00之前,同學到教務老師處核對自己的綜合成績并簽字確認。

                                                                        (四)9月17日在學院網站公示擬推薦資格學生名單、綜合成績。

                                                                        (五)獲得擬推薦資格的同學(含拔尖計劃)(含候補)于9月18日中午12點之前,登錄綜合教務系統(學生版)(網址:http://zhjw.scu.edu.cn),在推免管理中完成信息填報,賬號和密碼與綜合教務系統登錄賬號密碼一致。同時,獲得擬推薦資格的同學將可信成績單電子版(可信成績單命名格式為:身份證號_姓名,請注意符號為短下劃線)發送至郵箱scu_305@163.com,并于9月18日下午4點之前在系統中核對,9月18日下午5點之前到江安建環大樓216辦公室進行核對簽字。

                                                                        (六)獲得推免指標的推免生在接收階段需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http://yz.chsi.com.cn/tm)注冊(9月22日后)、查詢招生單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專業目錄,填寫報考志愿,接收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

                                                                        (七)學生對公示名單如有異議,可以通過申訴渠道在公示期內向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反映。

                                                                        申訴途徑:見官網

                                                                        六、管理與監督

                                                                        (一)進入學院擬推薦名單公示階段,原則上不能退出。

                                                                        (二)獲得免試資格者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取消其推免資格:

                                                                        1.研究生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

                                                                        2.取得推免生資格后受到處分的;

                                                                        4.取得推免生資格后在畢業學年中所修必修課程(包括畢業實習、畢業設計及畢業論文)考核成績低于滿分的80%(或B+);

                                                                        5.經查實在申請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行為的;

                                                                        6.體質測試成績未達標。

                                                                        本實施辦法由四川大學建筑與環境學院推免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四川大學建筑與環境學院

                                                                        2024年9月8日

                                                                        附件一:四川大學建筑與環境學院2025屆推免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社會實踐活動及思想品德考核加分細則(總分40分計)

                                                                        附件二:學院認可的競賽,由推免專家審核小組確認加分情況

                                                                        附件三:學院認可的文藝、體育類比賽

                                                                        原標題:四川大學建筑與環境學院2025屆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

                                                                        文章來源:http://acem.scu.edu.cn/info/1003/12743.htm

                                                                        在線報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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