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 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調劑  > 推免生招生

                                                                        沈陽航空航天大學2025年推免生預報名通知:民用航空學院

                                                                        時間:2024-09-13     編輯:考研招生在線

                                                                        為保證我院推免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遼寧省相關文件要求和《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辦法》等文件精神,為規范我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工作,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民用航空學院2025屆交通運輸專業、飛行器質量與可靠性專業應屆本科畢業生。

                                                                        二、組織領導

                                                                        民用航空學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組(另設秘書一名),負責制定推免工作實施細則,推免生遴選和接收等工作。

                                                                        三、推薦辦法

                                                                        (一)推薦名額

                                                                        民用航空學院推免指標8人,名額分配如下表。若出現某個專業推免人數不足的情況時,經向學校申請同意后,將指標調整給另一個專業。

                                                                        (二)推薦條件

                                                                        1、推免生應為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學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4、基礎知識扎實,學習成績優良,在校期間所學必修課程均合格以上,本專業平均排名在前30%以內。專業排名以《沈陽航空航天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中相關要求計算學生前三年六個學期的平均績點排名。

                                                                        5、學生在本科階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的與學業相關的科研論文;作為主力成員參加與學業相關的國內權威科研競賽(全國賽)并獲得三等獎以上的獎勵(國際賽事參照執行但不低于國內賽事相關要求)。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做參考,不納入學生本人推免遴選綜合評價成績計算體系,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具有以上特殊學術專長者可不受第4項限制,但需提交佐證材料和我校本(學科)專業三名以上教授的聯名推薦書,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嚴格審議。如審議結果為符合推免生申請條件,需將學生全部佐證材料在學院內公示3日無異議后向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提交審核申請,在學校組織學生進行公開答辯后,由學校專家審核小組確定審核鑒定意見。

                                                                        (三)提交申請

                                                                        符合推免生申請條件的學生,在規定日期(見附錄1)前上交《沈陽航空航天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紙質版和電子版,附相應的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民用航空學院推免工作小組負責,并按照工作過程要求及時公示通過資格審查的學生名單,同時公示專業排名情況和提交聯名推薦書及全部佐證材料,公示時間為3日。

                                                                        (五)遴選與公示

                                                                        1.遴選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全面考察、突出重點、注重能力、保證質量的原則。

                                                                        2.遴選范圍。通過資格審查的學生均可參加遴選考核。

                                                                        3.考核內容。遴選考核要堅持把政治思想考核放在第一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和錄取。嚴格審查推免資格,根據遴選指標體系科學、公平、公正考核學生的綜合能力。

                                                                        4.推免總成績計算及排名方法。

                                                                        計算辦法:學業成績和綜合能力成績滿分各100分,總成績=學業成績(平均績點所對應的成績)×80%+綜合能力成績×20%,具體計分項目和分值計算見附錄2。

                                                                        排名方法:依據總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總成績并列者,以前三年六個學期的平均績點從高到低排序決定,若平均績點也并列,以三年六個學期的學位課平均績點從高到低排序決定。

                                                                        5.確定擬推免資格名單與公示。根據推薦名額要求,按總成績排名順序確定擬推薦學生名單。若在公示期間經核實有不符合條件者,按總成績排名次序依次遞補。擬推免資格名單按照推免工作進度安排及時通過民用航空學院公告欄進行公示(含姓名、學院、專業、排名、成績等),公示3日無異議后報送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最終推薦名單以學校公示為準。

                                                                        四、管理與監督

                                                                        (一)推免工作將在學校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按規定執行,學院對申請推免生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嚴格把關,對發現有營私舞弊,違反操作程序,弄虛作假行為的個人,取消推免資格,并依據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二)工作小組的成員如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報名參加本校推免招生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參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動報備。相關學生申請推免資格時也應主動向學校報備聲明。未按規報備聲明回避關系且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的學生,學校取消其推免資格。

                                                                        (三)學院根據規定及時公布推免工作辦法、推薦名額、推免名單等信息;經過公示的內容不得隨意變更,主動接受學生和社會監督。

                                                                        (四)對遴選推薦結果有異議的,可依照《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學生申訴管理辦法》向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逐級申訴。

                                                                        學院咨詢電話:見官網

                                                                        學院監督電話:見官網

                                                                        五、其他

                                                                        取消推免生錄取資格的規定詳見《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辦法》相應規定。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民用航空學院推免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民用航空學院

                                                                        2024年9月9日

                                                                        附錄1:

                                                                        民用航空學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

                                                                        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1、提交申請

                                                                        符合推免生申請條件的學生,在2024年9月10日10:00前將《沈陽航空航天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及綜合能力加分的相應證明材料pdf格式電子版,壓縮到文件夾并以“姓名+專業”命名發送至郵箱見官網,紙質版報送到航宇館301。

                                                                        2、資格審查

                                                                        推免資格審查工作由民用航空學院推免工作小組負責,并于2024年9月11日公示材料。

                                                                        3、遴選考核

                                                                        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對學生提供的綜合能力材料進行審查,分專業確定成績排序,按專業名額。

                                                                        4、擬推免資格名單與公示

                                                                        擬推免資格名單于2024年9月14日前公示(含姓名、學院、專業、排名、成績等),公示期為3日。

                                                                        原標題:沈陽航空航天大學民用航空學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細則

                                                                        文章來源:https://yjs.sau.edu.cn/info/1002/4204.htm

                                                                        在線報名申請表
                                                                        上傳

                                                                        上傳格式要求:jpg、png、zip、docx、、doc、xlsx、xls、pptx、pdf(100MB),最多上傳10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