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我院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簡稱“推免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及我省相關文件要求和《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能源與環境學院2025屆本科畢業生。
二、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推免工作實施細則和推免生遴選推薦工作。
三、推薦辦法
(一)推薦名額
總名額共16人,其中新能源科學與工程專業6人,環境工程專業5人,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專業3人;另外2人按照推免生候選人總成績排名順次錄取。
(二)推薦條件
1、推免生應為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學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4、基礎知識扎實,學習成績優良,在校期間所學全部課程均合格以上且無補考、重修科目,專業排名在前30%以內(四舍五入,含30%),英語達國家英語四級426分以上。專業排名以《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學生學籍管理規定》中相關要求計算學生前三年六個學期的平均績點排名(學生所修第二學位課程除外;轉專業學生按所修全部課程計算;以第一次考核取得的成績計算課程績點)。
(三)工作程序
學生須在學院規定時間內自愿報名并提交相關成果材料。學院評審結果公示3個工作日后,報送學校相關部門批準。具體程序如下:
1、排名公示
各專業學生前三年平均專業排名和成績績點由學生處、教務處審核確認。同時公示專業排名情況和全部佐證材料,公示3日。
2、個人提交申請
符合推免生申請條件的學生,在2024年9月10日前將《沈陽航空航天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紙質版及相應證明材料(論文證明、獲獎證書等材料)報送到重點實驗室B座313室,電子版發送至郵箱見官網。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負責,具體審查提交申請學生是否具有參加推免遴選資格,并按照工作過程公布通過資格審查學生名單。
4、遴選考核
遴選考核要堅持把政治思想考核放在第一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和錄取。堅持以德為先,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貫學業表現,綜合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成績考核分為學業成績和綜合能力考核,成績滿分各100分,分值根據《沈陽航空航天大學能源與環境學院推免生分值計量辦法(試行)》(見附件)進行計算。
5、推免總成績計算及排名方法
學業成績和綜合能力成績滿分各100分,總成績=學業成績得分×80%+綜合能力成績得分×20%。
6、確定擬推免資格名單與公示
按專業考核成績排名順序確定獲得擬推免學生名單,若在公示期間經核實有不符合條件者,在專業內按排名次序增補。擬推免資格名單在9月14日前進行公示(含姓名、學院、班級、專業、排名、成績等),公示3日。無異議后報送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最終推免名單以學校公布信息為準。
四、管理與監督
1、學院將請學校綜合監察室監督推免工作的全過程,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遴選工作實行回避制度,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的成員如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報名參加本校推免招生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參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動報備。相關學生申請推免資格時也應主動向學校報備聲明。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且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的學生,學校取消其推免資格。對違反規定的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甚至追究法律責任。
3、保證咨詢、申請和申訴渠道的暢通??忌鷮ν泼馍ぷ饔挟愖h,可向學院推免工作小組或學院紀委反映。
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咨詢電話:李老師(電話見官網)
學院監督電話:紀委辦公室(電話見官網)
五、其他
取消推免生錄取資格的規定詳見《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辦法》相應規定。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能源與環境學院推免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沈陽航空航天大學能源與環境學院
2024年9月9日
原標題:沈陽航空航天大學能源與環境學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細則
文章來源:https://yjs.sau.edu.cn/info/1002/42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