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相關文件精神及《西安石油大學推薦、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辦法》(西石大研〔2021〕227號,以下簡稱“學校推免辦法”),按照學校下發《關于做好202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學校通知”),要求,制定石油工程學院202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實施細則。
一、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組(以下簡稱院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單位推免生工作實施細則和具體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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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薦原則
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牢固樹立質量意識,全力服務國家建設和發展。
1.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免生遴選和錄取的首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和錄取。
2.突出考查學生的一貫學業表現。注重和加強對學生本科階段學習情況的過程性評價,將本科階段學業綜合成績作為推免生工作最基礎的遴選指標,不專門組織遴選推免生的考試。
3.引導學生全面發展。將學生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志愿服務、到國際組織實習、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等符合全面發展價值導向等因素納入學校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綜合評價學生的各方面表現,按綜合測評成績擇優錄取。
4.嚴格規范執行政策,強化工作監督管理,嚴肅查處學術不端、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行為。
5.嚴格落實信息公開要求,切實維護推免生工作公平公正,確保推免生工作質量。
6.原則上,一名教授只能推薦一名推免生。
7.本碩連讀的學生按照教務處制定的“本碩連讀”推免生工作實施細則執行。
8.“研究生支教團”推免生工作按照校團委制定的辦法執行。
三、推薦名額
學院按照學校下達的推免生推薦指標數,原則上根據各專業(石油工程、油氣儲運工程、海洋油氣工程)符合推免條件人數權重進行分配,同時,綜合考慮各專業建設水平、人才培養質量、上一年度推免指標完成情況和政策連續性等因素動態調整,確定學院各本科專業2025年推薦名額。
四、推薦條件
根據“學校推免辦法”、“學校通知”和我院工作實際,明確推免生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2.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4.品行優良,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記錄,無未解除的紀律處分。
5.無不及格科目(截止申請當年7月31日),前三學年(五年制為前四學年)學業成績加權平均分排名在本專業前40%,并獲得本校本專業一名教授(在職在崗研究生導師)推薦。
6.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不低于425分(710分制)。
五、推薦工作程序
學院嚴格執行學校文件要求,在推薦、接收兩個階段開展相應的工作。推薦工作程序如下:
1.個人申請:凡符合推免條件者,需在2024年9月12日中午12:00前以書面形式向學院提交申請,填寫《西安石油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并提交教授推薦信、學術成果、獲獎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教授推薦信原件及復印件、英語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學術成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審查:學院對提出申請推免學生的資格和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組織特殊學術專長學生答辯,對加分申請進行綜合評議并確定加分。在公示結束無異議后于2024年9月18日前將《推薦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西安石油大學推免生資格認定匯總表》、教務處蓋章的本科成績單、四級成績單復印件(新過四級未取得成績單的須在成績證明上由院系輔導員、副書記審核簽字)、《應屆本科畢業生特殊專長審核認定表》、支撐材料報研究生院審核。
3.研究生院審核學院擬推免名單及相關材料,并將審核通過的名單報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全校范圍內公示。
4.研究生院將公示無異議的推免生名單及相關材料報“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審核備案。
5.通過上述程序選拔的學生即取得推免生資格。推免生可通過“推免服務系統”查詢招生單位的招生專業目錄,填報志愿,接收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
六、考核標準與辦法
1.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免生遴選和錄取的首要依據。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和錄取。
2.突出考查學生一貫學業表現。學院注重對學生本科階段學習情況的過程性評價,將本科階段學業綜合成績作為推免工作最基礎的遴選指標,不專門組織遴選考試。
3.申請推免學生須參與各專業(石油工程、油氣儲運工程、海洋油氣工程)的綜合考核成績排名,計算公式為:
綜合考核成績=學業成績加權平均分*90%+綜合評議加分*10%
(1)學業成績加權平均分
學業成績加權平均分=∑(課程成績*課程學分)/∑課程總學分,納入加權平均分計算的課程模塊為推免生所在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前三學年課程。課程成績均以第一次考試成績為準,經學院、教務處同意并備案的緩考成績按正考成績計算。因轉專業、休學、參軍入伍、交換學習等原因需要申請課程替代的,經學生申請、學院審核認定后納入學業成績計算。
(2)綜合評議加分
將學生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志愿服務、到國際組織實習、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等符合全面發展價值導向等因素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綜合評價學生的各方面表現。學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項加分情況時,原則上只取其最高分項。綜合評議加分細則以學校下發的《西安石油大學推免生綜合評議加分實施細則(試行)》、《石油工程學院推免生綜合評議加分細化成果及加分標準(試行)》為準。
七、特殊學術專長認定
1.嚴格審核認定學生申請綜合評議加分的特殊學術專長。
學術專長原則上僅限學生本科階段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期刊發表與學業相關的科研論文;作為主力成員參加與學業相關的國內權威科研競賽(全國賽)并獲得三等獎以上獎勵(國際賽事參照執行,但不得低于國內賽事相關要求)??蒲形暮涂蒲懈傎愓J定以學校相關文件為準。
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為參考,不計入綜合評議加分,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
2.學院成立不少于5名石油與天然氣工程學科副教授及以上職稱導師組成的專家審核小組,對我院申請推免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競賽獲獎獎項及內容進行審核鑒定,排除抄襲、造假、與學業無關、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并組織相關學生進行公開答辯。
3.特殊學術專長答辯實行實名制現場評分方式,對學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實行代表作評價,評價要聚焦到創新質量和個人貢獻。專家審核小組及每位成員都要給出明確審核鑒定意見并簽字存檔。答辯全程錄音錄像,答辯結果公開公示。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學生特殊學術專長,須在“推免服務系統”和學院網站予以公示。未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不得計入綜合評議加分。
八、接收
接收條件及接收程序按“學校推免辦法”執行。
九、管理與監督
1.公示期間,學生對推免生工作有意見、建議或者申訴、舉報的,可向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書面反映。學生對學院的處理結果仍有異議的,可向研究生院書面反映,學院和學校會及時查明情況并反饋處理結果。
2.學校采取多種措施加強推免生的培養與管理
(1)本校推免生在擬錄取當年12月雙選導師,由導師指導開展本科畢業設計(論文)。
(2)推免生具有優先進入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優先參與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的機會,促進其更好地鍛煉科研能力。
(3)推免生可優先被推薦參加由學校資助的短期國內外學術交流或與國內外大學聯合培養項目。
(4)學校提倡和鼓勵研究生導師推薦學生申請我校推免生,推薦學生取得推免生資格并被我校錄取后,原則上由推薦導師指導。
3.學生在取得推免資格后,需簽訂《誠信承諾書》,對造成推免生指標作廢的學生,將在學生檔案中如實記載,核減學生所在學院(系)下一年度推免生指標。
4.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或有其他嚴重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其推免資格,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者取消學籍,并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規定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
5.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報名參加本單位推免招生的要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參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動報備。相關學生申請推免資格時也應主動向學校報備聲明。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的推免相關工作人員,學校將依規依紀嚴肅處理;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的學生,學校將取消其推免資格。
推免工作如遇國家政策調整,以國家政策為準。本細則未盡述之事宜,以學校文件和通知為準,本細則最終解釋權歸石油工程學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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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程學院
2024年9月11日
原標題:西安石油大學石油工程學院202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 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細則
文章來源:http://sygc.xsyu.edu.cn/info/1011/40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