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化工大學 2025 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章程》要求,文法學院研 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文法學院 2025 年推薦免試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招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如下:
一、申請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 遵紀守法;
(二)本科期間學習成績優秀,已獲得推薦免試資格,學術研究興趣濃厚, 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
(三)身心健康狀況符合我校規定的體檢標準。
凡符合上述條件的 2025 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均可申請我校推免 生。
二、招生專業及擬招人數
具體參照《北京化工大學 2025 年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1. 本院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專業為: 法學(030100) 、公共管理學 (120400)、法律(非法學)(031501)、法律(法學)(035102)。
2 .申請法律(非法學)(031501)專業人員,報考前所學專業須為非法學 專業;申請法律(法學)(031502)專業人員,報考前所學專業須為法學專業。
三、申請及接收程序
(一)申請方式
申請人須認真閱讀我校及我院的所有通知,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全國推薦免 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 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 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 )向我院相關專業提出申請。僅在我校 推免預報名系統中報名的,申請無效。
其他符合免初試資格(如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員等)的考生,應在 國家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推免服務系統”報名。
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為推免生網上報考錄取的正式系統。獲得推免資格 的申請人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提交我校志愿,接受并 確認復試及待錄取通知,才能正式獲得擬錄取資格。具體時間和要求請關注研招 網相關公告。未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報名的申請人無法被錄取。
預報名:即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 12:00 前,申請人登錄“北京化工大 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選擇“推免生預報名”,注冊賬號(注冊成功后自動 生成報名號),進入“推免生預報名系統”填寫申請信息。每位申請人最多可申 請兩個報名號,每個報名號只可填報一個志愿。
2. 正式報名:請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 (網址:https://yz.chsi.com.cn/tm)正式開通后,在規定時間內對本院相關專業 提出正式申請。
(二)復試
1. 學院收到推免報名申請后,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分批、擇優向符合條 件的申請人發送復試通知。
2. 復試資格審查:復試前,需進行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未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請申請人按要求準備以下材料,并上傳至“推免生預報名系統”。
1)本人親筆簽名的《北京化工大學 2025 年推薦免試研究生誠信承諾書》(模 板見我?!巴泼馍A報名系統”-網報附件下載);
2)有效期內的學生證(加蓋學校鋼印的本人信息頁、注冊頁面);
3)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4)本科學習成績單(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5)證明英語水平的材料,如大學英語四、六級成績單等;
6)其它證明學術水平或業務能力的學術論文、獲獎證書等材料。 請務必確保提交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3. 復試時間:
專業 | 復試時間 | 復試地點 | 報到時間 | 報到地點 |
---|---|---|---|---|
法學 | 2024年9月25 日9:00 | 文理樓114 | 2024年9月25 日8:20 | 文理樓113 |
法律(法學) | 2024年9月25 日9:30 | 文理樓112 | 2024年9月25 日8:20 | 文理樓113 |
法律(非法學) | 2024年9月25 日9:30 | 文理樓112 | 2024年9月25 日8:20 | 文理樓113 |
公共管理學 | 2024年9月26 日9:00 | 文理樓114/112 | 2024年9月26 日8:20 | 文理樓113 |
具體時間及安排將通過預推免報名系統、郵件、企業微信、公告或電話另 行通知,請保持手機及網絡暢通。
4. 復試采用現場面試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原則上為 20 分鐘。
5. 考核內容:復試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 考核作為推免生遴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首要依據,實事求是,注重對學生政 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時應加強對學生一貫學業表現的考核,重點考察學生的知識背景、科研創新潛力、對學科的認識及綜合應用能力 等。
復試面試分數為 100 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未滿 60 分),不予錄取。 最終根據復試面試成績,擇優錄取。
6.凡通過復試、被學院擬接收的申請人,由學院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發 送待錄取通知。申請人收到待錄取通知后,應按學院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通過 “推免服務系統”確認錄取,否則視為放棄。
7.學院及時公示接收推免生的擬錄取名單。
(三)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執行。具體時間和要求見后續通知。
四、錄取
1. 學院將在復試結束后對通過復試、被學院擬接收的申請人在”推免服務系 統 ”上發送待錄取通知。申請人收到待錄取通知后, 應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推免 服務系統”確認錄取,否則視為放棄。
2. 學院擬錄取推免生的名單將在北京化工大學文法學院網站公示。最終擬 錄取名單以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graduate.buct.edu.cn/)上公示結果為準。
3. 我校擬于 2025 年 5-6 月對擬錄取推免生開展政審、調檔、發放錄取通知 書等工作,請及時關注研究生院網站最新通知。
4. 推免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或入學前受到處分 的,錄取資格無效。
五、獎助政策
(一)根據推免生成績,設置 1000 元至 10000 元不等額度的獎學金,入學 后一次性發放。
(二)入學當年享受我校學業獎學金。
(三)為貧困推免生優先提供三助、勤工儉學機會。
(四)擇優為推免生提供短期出國學術交流、參加國際會議或海外暑期學 校等國際交流機會。
(五)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碩博連讀資格。
(六)入學前可參加研究生課程學習和研究工作。
六、違規處理
申請人必須保證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 假、有論文(文章)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的學生,無論 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推免資格,并按學生管理規定嚴肅處理。相 關后果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七、其他
1. 本實施細則報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如有內容與學校和 上級單位最新政策相沖突,學院將按照學校和上級單位最新政策執行。
2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文法學院 2025 年推免生招生復試工作。
3 .其他未說明的問題由文法學院解釋。
八、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南口鎮南澗路 29 號北京化工大學文理樓 425 郵箱:見官網
聯系電話:見官網
北京化工大學文法學院
2024 年 9 月 21 日
原標題:北京化工大學文法學院2025年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文章來源:https://graduate.buct.edu.cn/_upload/article/files/d9/36/4a23f3944a6fb08341441f51a08e/1e810403-514f-40d9-8ee9-21be38f966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