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8〕5號)文件精神,以“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為標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為做好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調劑原則
(一)須為全日制統招本科畢業生,一般應獲得學士學位,身心健康。
(二)調劑考生的各項初試成績應達到我校相關專業的調劑復試基本分數線要求。
(三)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四)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統考外語必須是英語(報考英語一考生可調入英語二專業,報考英語二考生不可調入英語一專業)。
(五)臨床醫學(含口腔醫學)學術學位不接受非臨床專業(含口腔醫學)考生調劑。
(六)臨床醫學(含口腔醫學)專業學位不接受臨床學術學位和其它專業考生調劑。
(七)臨床醫學及口腔醫學考生可調劑至非臨床醫學類相關專業。
(八)初試均為國家統考科目的專業只接受初試科目相同的考生調劑,以初試總成績、初試英語成績、初試綜合科目成績排序確定調劑名單。
(九)初試含有自命題科目的專業接受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考生調劑,以政治成績與初試英語成績之和、初試英語成績、初試總成績排序確定調劑名單。
(十)在遵循調劑原則的情況下,考生需滿足各調劑專業的特殊條件。
(十一)跨學科調劑按照教育部要求執行。
二、調劑程序
(一)考生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二)學校根據報名情況擇優遴選調劑考生,通過“調劑系統”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三)接到調劑復試通知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在“調劑系統”中進行確認,逾期未進行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的調劑復試資格。
(四)我校將審核各院系提交的擬錄取名單,并通過“調劑系統”向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我校規定時間內確認待錄取,逾期將取消擬錄取資格。
三、注意事項
(一)調劑考生一次只能確認參加我校一個專業的復試通知,不得同時確認多個復試通知,否則取消復試資格。
(二)考生請慎重選擇調劑專業,如已經確認我校一個專業的復試通知,但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復試,其余各專業將不再接受其調劑申請。
(三)考生應仔細核對是否符合我校接收調劑專業的條件,對不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復試資格、錄取資格。
山西醫科大學研究生學院
201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