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即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以切實做好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
一、工作原則
1.以質量為核心,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按照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確定的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和要求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特點開展調劑工作。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組織工作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直接領導碩士生調劑工作,具體實施部門在研究生學院,工作人員由研究生學院相關教師擔任。
2.各院、部要以碩士學位授權學科為單位,成立由該學科負責人、相關導師及有關教師組成的碩士生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得少于5人,全面負責一志愿考生及調劑考生的復試工作。
三、工作流程
1.調劑信息發布:由研究生學院結合本校年度招生計劃及分專業招生計劃統一測算,于研招網、學校官網統一發布碩士生調劑缺額信息。
2.志愿填報:調劑考生于我校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進行調劑志愿填報,申請調劑我校的考生每次只能填報我校一個志愿,同時報我校多個志愿的考生不納入我校調劑考生選拔范圍,我校調劑志愿解鎖時間為24小時。
3.接收條件:申請調劑我校的考生應滿足以下條件
(1)符合我校碩士招生章程中規定的專業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達到我校在“調劑服務系統”中設置接收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2)考生申請調劑的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3)報考中醫專碩(1057)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中醫專碩(1057)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可調劑到中醫專碩(1057)專業學位。
4.調劑考生選拔:根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下進行。
(1)選拔時間:我校規定的調劑志愿填報時間結束后24小時內進行選拔。
(2)選拔標準:我校調劑生選拔結合調劑生初試科目,按照調劑志愿的分專業(研究方向)初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初試總成績相同參考外語政治科目成績相加由高到低排序,參考分專業(研究方向)缺額人數進行選拔,選拔調劑生的人數上限為分專業公布缺額的200%。
(3)復試通知發放:達到選拔標準的調劑生,我校將統一發放復試通知,自通知發放后的12小時內,調劑生接收復試通知即獲得復試資格,逾期不確認者視為放棄復試資格,未達到選拔標準的調劑生,我校將統一將調劑志愿解鎖。
5.調劑考生復試名單確認后,由我校研究生學院在官網統一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四、其它
1.此方案適用于我校的調劑工作,具體缺額信息及調劑時間、調劑要求以公布的調劑工作通知為準。
2.調劑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參照我校復試工作實施方案進行。
以上方案從公布之日起實行,具體解釋權在研究生學院,如有與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和規定沖突的,按上級文件和規定執行。
遼寧中醫藥大學研究生學院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