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調劑工作
1. 個別生源不足的專業,將依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接收調劑,所有調劑考生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2.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專業原則上不得接收調劑。
3.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學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A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A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4.調劑工作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由學院提出調劑申請,申請內容要詳細說明接收考生調劑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聯系電話等信息,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統一發布調劑信息并下載調劑考生信息,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調劑考生進入復試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