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8〕1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調劑原則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調劑考生其初試成績須符合一志愿的國家A類復試分數線,并且達到調入學科所在門類的國家A類復試分數線(或自劃線)。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調入初試科目設有數學的專業,調劑考生初試科目中應有數學。
6.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7.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8.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研究機構)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9.我校所有學術學位專業不接受專業學位考生的調劑。
10.我校所有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專業不接受報考類別為非定向考生的調劑。
11.調劑考生應符合調入學院的調劑原則和要求。
二、調劑流程
1.3月21日左右,學院按照上級管理部門和學校有關政策以及人才培養目標,制定學院調劑標準,并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網址http://yz.chsi.cn/yztj/)中公布各專業調劑要求、調劑缺額等信息。
2.調劑系統開通后,調劑考生憑網報時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調劑系統申請調劑。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
3.學院通過調劑系統向入圍調劑復試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須在學院規定時間內進行確認,否則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4.學院公布復試考生名單。進入調劑復試的考生應及時關注學院官網的通知,提前做好各項復試準備工作,按時參加復試。
5.我校所有招生專業均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形式,調劑復試時間不早于3月25日,網絡復試平臺采用釘釘(DingTalk)和騰訊會議軟件,具體操作辦法詳見各學院通知。
6.待錄取考生在收到待錄取通知后,須在6小時內到調劑系統確認,否則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
三、復試材料
參加調劑復試考生應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提交以下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
(一)身份證明材料
1.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2.準考證。
(二)學歷學位證明材料
1.應屆生必須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往屆生必須提交本科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若有)和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獲國外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網報后在中國學信網學歷校驗未通過校驗考生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三)其他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資格審查單》。
3.個人簡況表(含本科階段成績、外語水平、科研成果、社會實踐等)。
4.“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5.曾經更改過姓名或身份證號的考生須提供戶口本或公安局開具的證明。
6.報考或調劑非全日制專業的考生以及其他報考定向就業的考生還需在擬錄取公示期間上交定向就業協議書。
(四)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項
(一)學院復試錄取辦法、參加調劑復試名單及調劑復試日程安排詳見各學院官網:http://yzw.zjnu.edu.cn/2020/0518/c4966a323461/page.htm。
(二)學校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否則無效。
(三)誠信復試。認真閱讀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浙江師范大學發布的相關招考信息。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凡弄虛作假者一律不予復試;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直至取消學歷學位,責任由考生自負;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復試前學院會與考生進行連線測試,請各位考生按要求安裝調試好設備。
(五)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的考生,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統一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執行。符合條件的考生請在接受復試通知后把相關證明和證件掃描后寄送報考學院審核公示。
(六)謹防詐騙。我校研究生復試不收取考生任何費用,請大家務必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