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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調劑  > 院校調劑

                                                                        浙江工商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1-03-19     編輯:考研招生在線

                                                                           為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0〕8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和《浙江工商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細則》(浙商大研〔2019〕46號)文件精神,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形式和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特制定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請相關部門、學院組織實施。

                                                                        一、工作原則

                                                                            學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以及“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做到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進行。

                                                                        二、組織領導
                                                                          1.學校成立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分管校領導,成員由研究生院、紀檢監察室、各招生學院負責人組成。
                                                                          2.招生學院成立以學院院長為第一負責人、學院紀檢委員參與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3.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紀檢監察室和研究生院人員組成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巡視組,在研究生復試期間到招生學院巡查相關工作。
                                                                        三、復試實施方案
                                                                           (一)確定復試時間和復試方式
                                                                          學校復試工作原則上于3月25日開始,一志愿復試一般于3月31日之前完成,調劑復試一般于4月15日之前完成(調劑服務系統于3月20日左右開放)。

                                                                            根據學校生源情況、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統籌考慮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學校原則上全日制各招生專業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少數非全日制招生專業復試形式由學院自主確定。同一招生學院同一專業應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

                                                                            遠程復試一般要求考生在獨立、無干擾場所參加復試,同時要運用“雙機位”“防縮屏”等技術手段提高防范作弊水平。復試前要以適當形式提前組織考生進行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復試過程恪守誠信。

                                                                            進行現場復試的學院需嚴格按照《關于穩妥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校園內非學歷教育培訓、社會考試類活動組織安排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浙商大防控辦〔2020〕13號)文件精神執行相關工作,即所有來??荚嚨目忌毚_保14天內未出入國(境),也未到過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考生承諾健康材料(健康碼、防疫行程卡等)須通過招生學院審核。相關招生學院應制定相關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含應急預案),并明確招生學院1名部門負責人、1名防疫聯絡人。

                                                                            各招生學院應嚴格復試過程管理,考前防替考,做到“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和“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比對)??贾蟹雷鞅?,做到“一平臺”(遠程復試原則上應統一復試平臺)和“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成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己?,做到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對所有新生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二)一志愿考生復試分數線和復試名單的確定
                                                                            1. 招生學院根據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規定,自行劃定復試分數線(不得低于國家線),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研究生院統一對外公布。
                                                                            2. 2021年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共25人,要求初試總分、單科分數均不得低于國家線的60%。其中,一志愿考生按其報考專業初試總分和相應國家線(總分線)的比值從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計劃1:1劃定第一輪復試名單;如有不足部分,按專碩類別接受調劑。如第一輪復試后仍有缺額,則該缺額在相應招生類別(學碩、全日制專碩或非全日制專碩)考生中順延或接受調劑,劃定第二輪復試名單,以此類推。

                                                                            3.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復試名單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研究生院統一對外公布。
                                                                          (三)調劑
                                                                            1. 第一志愿上線考生人數不足的專業,需進行生源調劑??忌{劑的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同一命題命題科目相同(數學三和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考試科目)。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物流工程與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考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其中,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碩士考生須符合相應的工作經驗要求。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2.調劑程序要求:
                                                                          (1)招生學院接收調劑考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簡稱“調劑服務系統”,3月20日左右開放)進行??忌鶕W校公布的調劑缺額信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進行調劑申請。
                                                                          (2)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嚴格審核申請材料。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3)考生在接到同意調劑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同意調劑,否則視為放棄。
                                                                          (4)調劑復試名單由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研究生院統一對外公布。

                                                                          (四)復試資格審查及體檢
                                                                             1. 招生學院于復試開始之前通過線上審核電子版材料的形式,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查。
                                                                             2. 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形勢,考生體檢工作統一于入學后3個月內進行。
                                                                          (五)復試的內容、形式、程序及評分要點

                                                                            1.復試的內容及形式
                                                                            復試要充分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科研能力和創新潛質,注重綜合素質的考核,體現質量第一的原則。

                                                                           遠程復試原則上不設置筆試環節,主要以遠程視頻面試的形式進行,并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遠程復試一般包括專業能力測試(應充分體現原復試筆試科目內容)、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及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和物流工程與管理專業在復試階段進行的思想政治理論測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在復試過程中進行,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
                                                                          2.面試的程序、評分要點

                                                                            (1)面試程序
                                                                            ①記錄員(面試秘書)核對、詢問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確認考生單獨在場情況,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或通過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核實考生身份。
                                                                            ②抽取試題:每個專業準備試題庫按編碼1.2.3.4...排列供考生選取,由考生當場報數字抽簽確定題號。
                                                                            ③考生自我陳述(1-2分鐘)。
                                                                            ④復試(面試)小組提問。
                                                                            ⑤考生回答。
                                                                            ⑥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前一名考生開始面試時,由面試秘書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準備。
                                                                            ⑦記錄員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確保相關錄音錄像設備開啟。
                                                                            ⑧參加面試教師現場獨立評分。
                                                                            ⑨緊急處置:遠程復試過程中如果出現斷線超過3次,或因其他客觀原因導致無法進行面試的,需重新安排時間、地點完成面試(屆時需重新抽取試題)。
                                                                            (2)面試過程中的評分要點
                                                                            ①回答問題的準確性和專業素質及能力;
                                                                            ②綜合素質及能力;
                                                                            ③語言表達及應變能力。
                                                                            (3)如需要測試實踐(實驗)設計能力,招生學院可根據專業要求,自行靈活組織。    

                                                                          (六)復試成績計算和使用

                                                                           復試成績占錄取總成績的30%-40%。

                                                                           遠程視頻面試成績即為復試成績,具體比例要求如下:
                                                                          (1)復試成績(百分制)=專業能力測試(百分制)*(60%-8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百分制)*(40%-20%)(適用于除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和物流工程與管理等以外的專業)。
                                                                           (2)復試成績(百分制)=專業能力測試(百分制)*(50%-7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百分制)*(40%-20%)+思想政治理論測試(百分制)*10%(適用于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和物流工程與管理專業)。
                                                                            招生學院按照上述要求確定初試、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并計算復試成績中各項分值的比例,提前在學院復試實施細則中予以公布。
                                                                            專業學位如有特殊要求,可酌情調整復試項目和比例,但需提前在學院復試實施細則中予以明確,且初試、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須符合上述規定。
                                                                        四、錄取原則
                                                                             根據初試、復試折算后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序錄取。一志愿考生錄取完畢后,空余的名額方可用于調劑錄取。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單獨排序錄取。
                                                                        五、復試和錄取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1.各招生學院的復試和錄取工作應在校院兩級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集體決策、嚴格把關;領導小組對研究生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監督。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巡視組,在復試期間到招生學院開展巡查。
                                                                            2.復試信息公布。對計劃安排、考生成績、復試和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jszs.zjgsu.edu.cn/ )及時公布,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學院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和復試安排等信息在各學院網站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若上級對復試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級規定執行。
                                                                           3.研招辦聯系電話: 0571-28877234,0571-28877235。
                                                                           4.舉報投訴渠道: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受理復試舉報投訴。對復試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或違規違紀行為的,可以撥打舉報電話:0571-28877069,舉報投訴郵箱:zjgsujw@126.com 。

                                                                         

                                                                         

                                                                         

                                                                                                                                                                 浙江工商大學研招辦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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