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 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調劑  > 院校調劑

                                                                        宜春學院2020年研究生復試、調劑及錄取辦法

                                                                        時間:2020-05-19     編輯:考研招生在線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相關通知和江西省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服務工作會議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計劃

                                                                            我校2020年藥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全日制,學制三年)招收59人,其中普通計劃56人,“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3人。

                                                                        二、復試工作

                                                                        (一)復試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應用型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開、監督有力,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考生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復試,復試成績進行量化考核,復試合格達到錄取標準者方可錄取。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資格

                                                                        1、我校執行國家公布的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A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凡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的已退出現役的大學生士兵,須持有服役部隊簽發的《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按規定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

                                                                        初試成績必須符合我校“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要求必須符合我校“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3、報考普通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可申請調劑到“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納入“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三)復試程序

                                                                        1.相關學院成立研究生專業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本單位的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2.相關學院按不同學科專業方向成立相應的專業復試小組,專業復試小組原則上由相關學科專業具有正高職稱的專業教師任組長,由學術帶頭人、碩士研究生導師等至少5名成員組成。復試時須另指定1人負責秘書工作。凡屬復試考生直系親屬者,不得參與復試工作。

                                                                        3.只有進入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名單的考生,才能參加復試。進入復試名單而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4.復試前,研究生工作處負責對擬參加復試的考生資格審查,參加復試的考生需網上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并在規定時間內上傳以下資料進行資格審查:

                                                                        (1)身份審查:與“報考庫”進行比對,審查考生身份證上的個人信息與初試準考證上的是否一致,錄取后須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2)學籍、學歷審查:與“學籍學歷庫”進行比對,審查考生畢業證、學位證、學生證原件,錄取后留存學歷證書或學生證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大學期間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或教務處公章)。

                                                                        (4)政治審查:審查考生政治歷史、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品德修養和實踐經驗。需由考生所在學校(單位)黨委或黨組織進行審定并加蓋印章留存。

                                                                        (5)健康狀況審查: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在線提交規定級別之上(二級甲等以上)的醫院體檢證明,個人需對所提供信息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負責,因信息填報不實導致相關后果的,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不論是否錄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還。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5.相關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認真研究復試的內容、方式和方法,事先制定出相關試卷、命題、考核的要求、規則及評分標準等相關材料,按專業方向組織復試命題、制卷工作,均應在監察工作組的監督下完成。對每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復試小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打分,要有現場記錄和簽字并妥善保存,復試結束后交由研究生工作處存檔,至少保留三年(未錄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6.相關學院應在紀檢監察工作組監督下,嚴格按照本辦法組織復試。

                                                                        7.復試中若發現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問題,或初試成績雖為高分,但復試表現很差者應及時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并說明情況。

                                                                        (四)復試方式、內容及要求

                                                                        1.復試方式:網絡遠程復試。由招生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進行。主要包括外國語水平測試(含聽力和口語)、專業科目筆試、綜合素質與能力面試三部分。

                                                                        各位考生可提前準備以下遠程復試設備:

                                                                        (1)考生提前準備2個網絡視頻設備(①1臺帶攝像及收音功能(或外接攝像頭和麥克風)的電腦、1部智能手機或者②2部智能手機等。手機支持安卓和蘋果),版本不能過于陳舊。分別用于考生的視頻復試和考生復試場地的監控。設備需保證電量充足。請考生提前登錄平臺進行測試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并根據研招網站建議安裝相關軟件。

                                                                        (2)考生請使用無線寬帶或暢通的 4G/5G 網絡,確保復試期間使用手機電量充足。

                                                                        (3)復試期間實行雙機位復試,一臺設備用于復試,一臺設備用于監控復試環境,請考生提前整理復試環境,保護復試空間干凈、整潔。

                                                                        (4)遠程復試平臺目前選定為教育部學信網遠程面試系統,具體使用調試我校會統一通知組織考生進行,請考生及時關注信息。備用平臺為釘釘等,也請考生提前下載并熟悉使用釘釘平臺。

                                                                        2.復試總成績為250分。其中,外國語水平測試滿分為50分;專業科目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素質與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同等學力考生除統一規定的復試內容之外,還應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復試內容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每門科目滿分為100分,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加試科目60分為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

                                                                        4.專業科目測試和同等學力加試,由招生學院自行確定是否進行筆試,如需采用其他復試方式及內容,由招生學院提出方案,報研究生工作處,交由宜春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5.初試成績與復試總成績的加權之和為考生的總成績,總成績以百分計,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初試成績÷5×0.6)+(復試總成績÷2.5×0.4)

                                                                        6.招生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并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予錄取的考生作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7.相關學院應在復試工作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將復試結果交監察組,再由監察組和研究生工作處統計總成績。

                                                                        三、調劑工作

                                                                        我校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按教育部2020年研究生招生調劑、錄取政策有關規定執行。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學校會及時聯系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并發送復試通知。凡未通過國家調劑服務系統報名的調劑一律無效。

                                                                        我校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調劑考生,按申請批次的調劑填報數量、復試比例、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資格??忌{劑志愿鎖定時間36小時。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二)調劑程序 

                                                                        (1)學校發布調劑需求。學校在研究生工作處網站發布調劑公告,并在教育部調劑系統設置調劑專業、名額及條件。
                                                                            (2)考生填報調劑信息。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中按要求填報調劑志愿。
                                                                            (3)學校審核調劑。研究生處聯合招生學院按調劑條件挑選考生并確認考生調劑意愿,將同意調劑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復試備選庫。
                                                                            (4)發出調劑復試通知。對符合復試資格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5)考生接受復試通知??忌氃谝幎〞r間內接受復試通知,否則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6)考生復試??忌磸驮囃ㄖ筮M行網絡復試。
                                                                            (7)待錄取操作。對復試合格被擬錄取的調劑考生,學校將在調劑系統中發“待錄取通知”,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接受“待錄取”,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四、錄取工作

                                                                        (一)錄取原則

                                                                        1.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

                                                                        2.堅持按總成績綜合排序的原則。

                                                                        3.符合錄取條件的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

                                                                        4.堅持考試成績與創新能力相結合的原則。

                                                                        (二)錄取程序

                                                                        1.學校綜合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統一排序,擇優錄??;若排名靠前的考生自愿放棄錄取資格,學校將錄取資格依次順延至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擬錄取名單匯總后,提交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定后上傳擬錄取名單至研究生錄取公開平臺公示,公示期為10日。

                                                                        2.調檔政審。對擬錄取為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通知考生確認擬錄取信息,發函請求相關單位要提供考生初試試卷、人事檔案及政審意見等相關材料。

                                                                        3.錄取通知書發放。研究生工作處在規定時間內將擬錄取名單公示后上報省考試院,經教育部審批同意,并完備所需各項手續后,學校在規定時間內發放錄取通知書,并通知考生將學籍檔案郵寄至我校。手續不完備者一律不發錄取通知書。

                                                                        4.未參加復試者、復試不合格者、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成績低于學校規定分數者,以及其他不符合國家錄取規定的考生,不予錄取。

                                                                        5.對于復試后未被錄取的考生,要及時做好必要的解釋工作及調劑工作。

                                                                        6.復試錄取過程中一經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身體或思想品德狀況等不符合要求者,或者發現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一律不予錄取。已擬錄取或已被錄取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7.調劑錄取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平臺確認待錄取資格,如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將取消其待錄取資格,并將空缺待錄取資格順延至同批符合錄取條件的下一排位調劑考生,如同批復試調劑考生中無符合錄取條件的,學校將再次組織復試。

                                                                        五、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

                                                                        相關學院的復試領導小組要對本院復試過程與結果的公平、公正負責,并負責對考生提出的質疑解釋。

                                                                        (二)實行責任追究制

                                                                        學校成立由校紀委、監察部門及相關單位紀檢監察員為主要成員的監察工作組,對我校2020年復試、錄取的全過程進行監督。

                                                                        (三)實行復議制度

                                                                        學校保證投訴、申訴渠道的暢通。研究生工作處接受考生的投訴和申訴,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報監察工作組,由監察工作組對涉及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相關學院專業復試領導小組進行復議,并將復議結果及時通知考生。

                                                                        化生學院研究生管理科:18879597571   張老師

                                                                        考生申訴電話:

                                                                        紀委、監察室:0795-3201925  

                                                                        研究生工作處:0795-3201239  

                                                                        考生申訴郵箱:

                                                                        紀委、監察室:ycxyweb@163.com    

                                                                        研究生工作處:ycxyyjsc@163.com

                                                                        六、其他

                                                                        1.復試時間:5月中旬—6月底,詳見研究生工作處復試具體安排。

                                                                        2.錄取考生入學時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工作安排在我校校醫院。

                                                                        3.學校將視招生任務完成情況,決定是否組織再次復試工作,具體事宜將另行通知。

                                                                        4.本辦法解釋權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在線報名申請表
                                                                        上傳

                                                                        上傳格式要求:jpg、png、zip、docx、、doc、xlsx、xls、pptx、pdf(100MB),最多上傳10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