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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3

                                                                        • 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調劑  > 院校調劑

                                                                        中原工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

                                                                        時間:2021-03-22     編輯:考研招生在線

                                                                        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 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工作辦法。

                                                                        一、調劑基本要求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調劑工作必須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6.考生原則上不允許跨學科大類調劑。

                                                                        7.未考數學的考生嚴禁調劑至初試科目設置數學的專業,未考英語的考生嚴禁調劑至初試科目設置英語的專業。對調劑考生初試中數學、英語科目的其他要求詳詢研究生處。

                                                                        8.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七個專業。

                                                                        9.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10.申請調劑到“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調劑要求按照《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相關要求執行。

                                                                        二、調劑工作程序

                                                                        各招生學院和調劑考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碩士研究生調劑復試服務系統”(http://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開展調劑工作。具體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1.各招生學院根據本單位各專業的生源余缺情況,向研究生處提出調劑申請(含調劑數量、具體調劑要求等)。

                                                                        2.研究生處核實后,在研招網上發布研究生招生調劑信息。

                                                                        3.各招生學院同時將調劑復試安排在學院網站公布,考生應及時關注學院發布的通知。

                                                                        4.考生自行登錄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5.各招生學院在研招網上審核調劑考生申請材料,按照學院復試工作辦法擇優確定復試調劑考生名單,通過調劑系統通知考生參加復試。

                                                                        6.各招生學院同時將調劑復試安排在學院網站公布,考生應及時關注學院發布的通知。

                                                                        7.各招生學院安排調劑生復試,及時給出復試結果,復試成績在本學院網站公示3天。

                                                                        8.確定擬錄取名單,通過調劑系統發送擬錄取通知。

                                                                        9.各招生學院可根據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組織多批次調劑復試,復試工作均按上述程序進行。

                                                                        三、工作要求

                                                                        1.考生調劑志愿開放調劑系統時間、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學校統一設定,開放調劑系統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

                                                                        2.各學院調劑復試安排應及時在本學院網站進行公布,收到調劑申請時應盡快給出受理意見,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同時要及時解答考生咨詢,確保信息溝通暢通。要積極利用調劑系統在線留言功能、咨詢電話等渠道為考生調劑提供良好服務。

                                                                        3.調劑考生應按照通知規定接受復試通知,并在規定的時間參加復試,否則視為放棄參加調劑復試。

                                                                        4、調劑考生應密切關注調劑系統內通知,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調劑系統接受或拒絕待錄取通知,逾期不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我校將撤銷其待錄取通知,遞補其他考生。

                                                                        5.因考生未按報考條件和調劑要求填報調劑志愿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的復試資格或待錄取資格,必要時通報考生所在單位。

                                                                        四、其他事項

                                                                        1.本辦法即日起執行,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2.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371-62506093。咨詢時間:工作日每天8:30-16:40。

                                                                         

                                                                        在線報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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