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條件
(一)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二)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四)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六)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及非全日制教育碩士我校不接收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僅退役軍人學院相關專業接收調劑。
二、調劑程序
1.欲調劑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調劑系統提交調劑志愿,并準確填寫信息。
2.學院審查調劑考生資格,并通過研招網發送接受復試通知。
3.考生須在我校復試通知發出后規定時間內在網上確認同意接受我校復試(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并按學院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參加復試。
4.我校將通過研招網向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我校待錄取通知發出后規定時間內確認接受,過時將取消擬錄取資格。
5.我校最后審查確定是否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