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2〕3號)、《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滬教考院社考〔2023〕8號)等相關文件規定與要求,為進一步規范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以下簡稱“學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制定本辦法。
一、調劑原則
以生源質量為核心,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按照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確定的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和要求以及學校自主確定并公布的調劑辦法開展調劑工作。
二、擬接收調劑的專業
接收調劑 專業 | 招生院系所 | 擬接收 調劑名額 | 學習 方式 | 招生計劃類型 |
審計 025700 | 會計學院 | 5名 | 全日制 |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
審計碩士教育中心 | 15名 | 非全日制 | 普通計劃 |
學校實際接收的調劑人數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網址:http://yz. chsi.com.cn)發布的信息為準。
三、調劑基本要求
1.申請調劑非全日制的要求:第一志愿報考審計、會計、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專業學位碩士,且初試成績達到調出專業的《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2023年國家A類分數線”)和2023年國家A類分數線中審計專業學位分數線的考生。
2.申請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要求:第一志愿報考審計、會計、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專業學位碩士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且初試成績須符合學校2023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
3.考生申請調劑前,應充分了解學校研究生培養、學制、學費等要求,具體詳見《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4.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四、調劑考生遴選
1.調劑考生遴選工作通過調劑系統進行。
2.學校本著公平公正精神,科學規范遴選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不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