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考生:
根據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復試情況,部分專業(具體見附表)可以接收調劑。調劑考生復試要求依據《河海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及各學院(學部、系)復試細則執行。
一、調劑原則
1.符合學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須同時符合報考第一志愿專業和調入專業A類考生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一志愿報考學術學位專業考生可申請調劑到相近的專業學位專業,一志愿報考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可申請調劑到相同或相近的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專業;一志愿報考專業學位考生不得申請調劑學術學位專業,一志愿報考非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不得申請調劑全日制專業學位專業。
6.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圖書情報和會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的A類考生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7.一志愿報考我校已參加第一批復試但未合格的考生不得申請原專業調劑,須調劑到其他專業。
8.滿足申請調劑專業的基本要求(詳見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調劑系統”,https://yz.chsi.com.cn/yztj/和各學院(學部、系)官網陸續發布的相關工作通知)。
9.所有調劑考生均須參加申請調劑專業的復試,復試內容及要求詳見《河海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河海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須知》及各學院(學部、系)復試細則。
10.在“全國調劑系統”中已接收其他學校“待錄取”的考生不得申請調劑我校。
11.原則上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錄取前需簽訂定向培養協議。申請調劑非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錄取后不轉戶口關系、不調個人檔案,不參加獎助學金評審,且須遵守學校相關管理規定。
12.學??筛鶕{劑報名情況和復試情況對各專業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