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以及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我市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發〔2023〕4號)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調劑基本條件
申請調劑考生考試方式必須為全國統考,且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2〕3號)中有關調劑的要求。
(一)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見《四川外國語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http://graduate.sisu.edu.cn/info/1014/9966.htm)。
(二)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要求與我校一志愿“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相同(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總分線降低50分,單科目線降低5分)。
(三)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四)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六)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相關專業所有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收一志愿“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七)其他有關專業學術要求由招生學院根據專業情況規定。
二、接收調劑專業
我校接收調劑的專業(方向)、調劑計劃余額、調劑報考條件由各招生學院公布,考生可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簡稱調劑系統,下同)或我校招生學院官網查詢。
三、調劑時間
我校開展調劑工作的時間自2023年4月6日起,至4月20日前結束。接收調劑專業滿額后即不再接收調劑。請有調劑意愿的考生在招生學院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
四、調劑程序
(一)申請調劑到我校的所有考生須通過調劑系統進行。
(二)我校對申請調劑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并通過調劑系統向通過審核的考生發放調劑復試通知。
(三)考生收到我校調劑復試通知后,在招生學院規定的時間內確認接受復試通知。逾期未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調劑復試資格。
(四)完成上述調劑程序的考生即可按照各招生學院復試具體安排按時參加復試。
(五)考生在我校復試前被其他學校錄取并已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我校調劑復試的資格。
(六)考生在我校公布擬錄取名單前被其他學校錄取并已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我校擬錄取資格。
(七)考生被我校擬錄取,在調劑系統中收到我校待錄取通
知后需在招生學院規定的時間內確認接受待錄取。逾期未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
五、復試方式
我校所有專業(方向)均采取現場復試方式開展復試錄取工作。“專業測試”科目的復試內容采取筆試方式進行,“綜合面試”“外國語口語聽力測試”科目的復試內容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