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與化學工程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部分專業接受考生調劑,現將學院2023年接收調劑考生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學科(專業)A類地區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滿足我院調入專業復試分數線。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滿足教育部規定的其它調劑錄取條件。
6.土木水利工程碩士專業優先接受材料類、化工類相關專業考生調劑。若復試名額未滿情況時,接受土木工程類學生。
二、調劑時間
我院2023年研招網調劑系統開放時間為4月6日0:00 - 4月6日17:00,我院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30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三、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
四、調劑工作流程
1.學院將調劑復試公告報送學校審核同意后,在學院網站對外發布。
2.學校登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發布調劑信息。
3.申請調劑考生自行登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4.學院對申請調劑考生進行遴選,擇優挑選參加復試考生。
5.學院將調劑復試考生名單報學校審核同意后,在學院網站對外公布,并向考生發出復試通知。
6.學院組織復試,將調劑擬錄取名單報學校審核同意后,在學院網站對外公布。
7.申請調劑我院的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填報的信息應準確、真實,否則將取消調劑、復試、錄取資格。
五、調劑復試辦法
調劑復試采取考生到?,F場復試方式,復試內容包括復試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等。有關復試要求請見學院網站發布的《材料與化學工程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細則》。
六、調劑考生復試工作安排
1.通知考生
4月6日22:00前,工作人員聯系考生,確定考生復試專業課筆試科目(閉卷)。滿分100分,復試專業課科目按2023年的招生簡章執行。
①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科復試專業課筆試科目(兩門選一門):
材料概論,參考書目:《材料概論》,施惠生主編,同濟大學出版社。
高分子化學,參考書目:《高分子化學》,潘祖仁編著,化學工業出版社。
② 化學學科復試專業課筆試科目:
有機化學,參考書目:《有機化學》,徐壽昌編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③ 土木水利工程碩士專業復試專業課筆試科目(兩門任選一門):
材料概論,參考書目:《材料概論》,施惠生主編,同濟大學出版社。
高分子化學,參考書目:《高分子化學》,潘祖仁編著,化學工業出版社。
2.資格審核
4月8日(周六)15:00至 4月9日(周日)8:00(其中4月8日21:00至 4月9日7:00為工作人員休息時間),請考生到安徽建筑大學南校區機電北樓1202進行資格審核。學院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同時收取相應材料復印件,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具體要求如下:
①核查初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并提供初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②核查考生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核驗學生證),并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或學生證復印件;
③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需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④非全日制考生提供定向單位委培函、在職證明或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
⑤《安徽建筑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政審表》(從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專區”下載);
⑥復試考生本人簽字的《安徽建筑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從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專區”下載);
⑦學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復試前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擬錄取考生入學報到時,學院將對其資格審查材料再次審查,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3.專業課筆試
4月7日(周五)下班前,學院安排工作人員根據復試學生數印制專業課筆試試卷。
4月9日上午8:30開始,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攜帶身份證和加蓋學院公章的準考證,有序進入逸夫樓二樓5201、5203、5204和5208教室進行專業課筆試考試。
專業課筆試的監考教師安排、試卷分發與裝訂、閱卷、統分和登分等環節由材料與化學工程學院負責,筆試結束后在逸夫樓進行閱卷等相關工作。
4.面試(綜合面試和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4月9日下午13:00,請考生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逸夫樓5201(化學)、5204(材料科學與工程、土木水利)候考室,抽簽決定復試順序。復試地點設在逸夫樓5203、5208、5221、5222等教室,由工作人員引導考生按順序進場參加面試。
七、調劑錄取
調劑錄取工作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進行,否則無效。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八、咨詢與監督方式
見官網
九、其他
1.以研招網信息平臺、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本細則適用于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由學院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未盡事宜由學院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領導組研究決定。
材料與化學工程學院
2023年4月4日
原標題:材料與化學工程學院 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ahjzu.edu.cn/chxy/2023/0404/c6480a212731/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