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5〕4號)和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相關文件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結合我所實際,具體方案如下:
一、組織管理
(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由所領導牽頭,所內研究生管理、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我所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的領導與統籌管理。
(二)復試專家組
根據學科特點成立復試專家組,由5名本學科副高級(含)以上職稱的專家組成,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考生復試的面試環節,每組配備2名秘書。
(三)紀檢監督組
按照教育部要求,成立紀檢監督組,負責對復試和錄取工作進行全面監督檢查。
二、復試
(一)基本復試線
我所實行差額復試,除上線生源不足情形外,原則上各專業按照120%差額比例確定復試名單。
(二)復試安排
達到我所復試分數線的第一志愿考生參照我所發布的具體復試工作流程參加復試。
日期 | 復試內容 | 備注 |
---|---|---|
3月18日 14:30—16:30 | 復試培訓 | 考官、秘書、紀檢監督組及全部工作人員 |
3月19日 8:00—17:00 | 資格審查材料,提交復試考試費(100元/人),抽簽、各專業分開同步進行復試。 | 復試考試費以現金的方式在候考室(五樓報告廳)提交,各專業分開同步進行。 |
(三)報考資格審查
入圍復試的第一志愿考生(以我所公布的復試名單為準)在3月12日12:00前將材料按以下順序掃描并壓縮后(文件名以姓名+專業命名+考研招生在上線)發送至郵箱yanjiusheng@ciss.cn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復試承諾書手簽掃描后一并和審核材料發送至郵箱。未在規定時間內將材料發送至郵箱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所有材料復試當天查驗原件)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2.初試準考證;
3.應屆生提供學生證或在讀證明,往屆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1份;
4.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須加蓋存檔單位公章);
5.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表1份;
6.考生承諾書1份;
7.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1份;
8.對于在202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辦公室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1份;
9.考生自行提供可證明本人綜合素質和研究潛能的背景材料(考試當天自愿提交紙質版,無需在線上提交電子版)。
(四)考核科目
在對考生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考生綜合素質及臨場應變能力方面的考查,擇優選拔。
1.思想政治素質、品德及綜合素質考核
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信守信等方面的表現??己朔譃楹细窈筒缓细?。
2.專業考核
專業考核分為專業理論和專業技能。專業理論主要考察考生學術水平和綜合素養,要求回答內容能體現出復試者具有一定的專業素養和一定的科研思維能力。專業技能主要考察考生在答題過程中對基本理論的把握程度和條理性,以及對相關專業知識的熟練程度。
學術學位根據專業研究方向(或研究領城)的特點擬定題目,試題題型一般為論述題或方法應用題。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理論知識、綜合分析和論證能力,以及語言表達能力等,以開放性試題為主。
專業學位根據專業研究方向(或研究領城)的特點擬定題目,試題題型一般為案例分析題。重點考查考生是否具有扎實的專業理論知識和運用專業理論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3.外語口語、聽力測試
考核內容包括:以各學科研究方向特點為主要依據制定考核問題或情景設計,考查考生專業外語語言表達能力。
4.科研成果考核
面試過程中,考生可以發送文件的形式向考官提供個人科研成果(自愿原則)。由考官對考生的科研成果進行評價,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可作為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依據。
(五)考核分值
專業水平考核滿分值(包含專業理論與專業技能)為400分,英語水平考核滿分值為100分,總分為500分。
(六)復試形式及時間
復試工作將采用線下方式進行。每位考生綜合面試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0分鐘。
(七)體檢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所在學生入學前需對擬錄取考生進行體檢。體檢結果不符合標準的考生不予錄取。對體檢有疑問的考生須在一周內進行復檢,對復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三、調劑
根據我所今年招生情況,不接收調劑。
四、錄取
(一)考生的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加權之和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以此作為擬錄取依據。權重分配: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
入學考試總成績并列且處于某專業錄取名額邊緣的考生,根據學科錄取名額數量錄取初試成績總分較高的考生,若初試成績總分相同,按照錄取名額錄取初試專業課分數較高的考生。(即:初試總分相同,錄取專業分數高的考生;如果初試總分相同,專業課考分也相同,再依次看英語、政治科目,依次錄取分數高的考生。)
(二)已在教育部調劑網上確認其他高校擬錄取的考生,我所不得錄取。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span>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2.復試總成績不及格(低于300分);
3.復試期間發現考生有作弊、替考等考試違紀行為(違紀的認定依據國家教育違規處理辦法);
4.考生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的體檢標準;
5.對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根據2025年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生源報考情況,以及各專業研究方向的導師指導力量等,調配各專業研究方向招生名額,結合各學科(專業)研究方向,分別進行綜合成績排序,擇優依次錄取。
如有未錄滿名額,從報考調劑考生中按專業綜合成績排序擇優依次錄取。
(五)同等條件下,專業素質突出,運動技術水平較高,科研成果多,科研能力強的考生,優先錄取。
(六)擬錄取名單將在復試結束后的3-5個工作日內通過我所研究生教育網站http://www.ciss.cn/yjsjy/進行公示,對擬錄取名單有異議的考生,可在名單公示后的3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或書面形式向我所紀委反映。
五、信息公開
以上信息僅通過我所宣傳門戶網站進行公布。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胡老師 徐老師
聯系電話:010-87182561,87182506
E-mail: yanjiusheng@ciss.cn
單位地址:北京市東城區體育館路11號
郵編:100061 網址:http://www.ciss.cn/yjsjy/
監督電話:010-87182530
E-mail:kysjw@ciss.cn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2025年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135)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5年3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