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2021年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考試大綱相比,2022年的心理學專業基礎考試大綱的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兩點:
(1)在名稱方面:由“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改為“心理學專業基礎”。
(2)在考試性質方面:由“全國統一入學考試科目”調整為“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科目”。
2022年心理學專業基礎考試大綱在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考查內容方面均未做出改變。
在備考過程中,考生可根據不同模塊的要求,進行有針對性的學習。
(1)在心理學導論模塊,應掌握和理解基本的概念、方法及理論,進而分析和解決相關實際問題。
(2)在發展與教育心理學模塊,應掌握和理解基本概念、主要理論、經典實驗研究,認識和分析各種現象與問題。
(3)在實驗心理學模板,應掌握心理學實驗研究的基本原則與基本過程、技術與方法,具備設計與撰寫研究報告的能力。
(4)在心理統計與測量模塊,應掌握和理解基本概念、原理與方法,能夠使用測量指標的計算方法與各種測驗,可以對結果作出正確解釋。
總之,考生應掌握以上四個模塊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方法,能夠運用所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方法分析和解決有關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