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性質
“面試”是為招收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各研究方向、計算機音樂作曲、合唱指揮、樂隊指揮和指揮藝術指導研究方向碩士研究生而設置的具有選拔功能的綜合能力考試科目。
二、考試要求、內容與范圍
1.提交作品或論文
(1)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各研究方向
1-1作曲方向:須提交本人創作的專業音樂作品(多聲部、非流行音樂)1-3件(附錄音資料最好)和本研究方向學術論文1篇;
1-2 曲式、復調、配器、和聲、視唱練耳、音樂基礎理論研究方向:須提交本人撰寫的本研究方向學術論文1篇,如有作品可一并提交。
(2)計算機音樂作曲研究方向
提交本人創作的3首電子音樂作品(1首為幻聽類電子音樂,1首為聲學樂器與電子音樂結合的混合類作品,并提交樂譜,另外1首為應用類電子音樂作品)和本人撰寫的本研究方向學術論文 1 篇。
(3)流行音樂創編研究方向
提交本人創作的 3 首流行音樂風格作品(并提交樂譜)和本人撰寫的本研究方向學術論文 1 篇。
(4)合唱指揮、樂隊指揮、指揮藝術指導研究方向
須提交本人撰寫的本研究方向論文1篇,如有作品可一并提交。
注:所提交的作品、論文上不得出現作者姓名、考號等信息,否則按違規處理,面試成績計為零分。
2.口試
(1)展示本人提交的作品或論文,并回答與作品或論文相關的提問。
(2)展示本人的綜合能力。
3.樂器演奏、聲樂演唱、彈唱
(1)考生應能熟練掌握一件樂器(視唱練耳方向與指揮方向指定為鋼琴),具體程度要求:如選擇鋼琴要求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740(合唱指揮鋼琴演奏要求車爾尼《鋼琴練習曲》 Op.299以上程度)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如選擇其它樂器則要求演奏中等規模的獨奏作品1首。
(2)合唱指揮方向需演唱自選中外藝術歌曲各1首;視唱練耳方向需演唱自選聲樂作品1首。
(3)流行音樂創編方向需樂器演奏或彈唱如選擇鋼琴要求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740 及以上水平的樂曲 1 首;如選擇其它樂器則要求演奏中等規模的獨奏作品;如選擇彈唱,可使用鋼琴或其它樂器伴奏,演唱及伴奏均為考生本人。
4.指揮各研究方向視唱練耳考試
(1)考試要求、內容與范圍
1-1 三升降調號內各大小調、民族調式,可以含輔助式、經過式、換音式、倚音式等變化音及近關系轉調。
1-2常見的2/4、3/4、4/4、3/8、6/8拍子,各種常見節奏型組合、各種休止、均分音型之間的連線、細分節奏(三十二分音符)、復附點等。
(2)考試題型
1-1單聲部視唱1首,為指定曲目視唱,現場隨機抽取。指定曲目范圍見《調性視唱教程》(劉永平著,湖北教育出版社,2012年9月)的第2、3冊“變化音”部分。
1-2八小節左右復調性二聲部彈唱。
要求視譜迅速、擊拍正確、節奏準確、音高穩定、有一定的音樂表現力。
1-3聽寫四聲部和弦連接(可以只寫和聲標記,三升降調號內各自然大調、和聲小調,各種調內常見和聲連接)。
三、考試形式
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