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性質
“音樂教學法”是為招收音樂教育(鋼琴教育、聲樂教育)方向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而設置的具有選拔功能的水平考試科目。
二、考試要求、內容與范圍
1.學校音樂教育的歷史發展及改革的相關知識。
2.音樂學習與教學理論的相關知識。
3.音樂課程標準的性質、基本理念與課程設計思路。
4.音樂課程標準對音樂課程目標的表述。
5.音樂課程標準對音樂課程內容的要求與實施建議。
6.音樂課程標準的評價體系。
7.音樂課程標準對教材編寫的建議。
8.音樂教學程序的相關內容。
9.音樂教學過程的相關內容。
10.音樂教學模式與方法的相關內容。
11.音樂教案設計。
三、考試形式:
閉卷筆試。
四、參考書目:
1.《學校音樂教育導論與教材教法》(修訂版),尹愛青主編,人民音樂出版社與上海音樂出版社聯合出版,2017年4月。
2.《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2011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12年1月。
3.《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2017年版2020年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制定,人民教育出版社,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