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名稱:語文綜合(語文課程與教學論、大學語文各占 50%)
考試科目代碼:[809]
1.語文課程與教學論部分(共 2 部分內容,本內容總分 75 分)
一、考試要求
《語文課程與教學論》要求考生系統掌握語文課程與教學的基本知識、基礎理論和基本方法,并能運用相關理論和方法分析、解決語文課程和教學中的實際問題。具體要求測試以下能力:
1. 語文課程與教學基本概念的界定與理解
2. 語文課程與教學基本原理的理解與運用
3. 語文教學基本技能的實際運用(語文教學設計能力)
4. 語文課程教學理念的闡述與評價性運用(教學實施和教學改革問題探討)
二、考試內容
1. 語文課程
(1) 語文課程的性質與目標。
(2) 語文課程的理念與價值取向。
2. 語文教學設計
(1) 語文教學設計的內涵、指導思想、原則與前提。
(2) 語文教學目標設計與教學重點難點設計。
(3) 語文板書與練習作業設計。
(4) 語文教案設計。3.語文教學
(1)閱讀教學的目標、內容與要求,閱讀能力的構成要素及其評價,閱讀教學基本程序與方式方法,閱讀教學基本技能。
(2)寫作教學的理念與目標,寫作能力的構成要素及其評價,寫作教學的原則與要求,寫作教學的過程、類型與方式。
(3) 口語交際教學的目標與地位,口語交際能力的構成要素及其評價,口語交際教學的策略。
(4) 語文綜合性學習的目標與特點,語文綜合性學習的設計與實施。
(5) 語文學法指導的意義與目標,語文學法指導的內容與方法,語文學法指導的原則與途徑。
4.現代語文教學媒體
(1) 現代語文教學媒體的含義與特點。
(2) 現代語文教學媒體的分類與選用。
(3) 語文多媒體教學課件的制作原則、制作程序與內容及使用要點。5.語文說課與評課
(1) 語文說課的功能、特點、要求與程序。
(2) 語文評課的依據、內容、原則與類型。6.語文教師的專業發展
(1) 語文教師專業發展的意義。
(2) 語文教師專業發展的內容。
(3) 語文教師專業發展的途徑。
三、試卷結構
1. 考試時間:180 分鐘(本內容 90 分鐘) 2. 分數:150 分(本內容 75 分)
3. 題型結構
(1)名詞解釋(5 分×3= 15 分)
(2)簡答題(15 分×2=30 分)
(3)論述題(30 分×1=30 分)
四、考試內容來源
王玉輝 王雅萍:《語文課程與教學論》,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1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