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名稱:課程與教學論
考試科目代碼:[819]
一、考試要求
1.基本概念
能夠準確理解相關的概念,如課程、教學、課程目標、教學目標等。
2.基本理論
能夠熟練掌握基本理論,如課程的歷史發展、影響課程發展的基本因素、確定課程目標的依據、課程內容組織的原則、教學的基本要素及其關系、選擇和使用教學手段的制約因素等。
3.基本方法
能夠正確運用基本理論分析教育現象或教育問題。
二、考試內容
1. 緒論
(1) 課程與教學論概述
課程與教學論的定義。課程與教學論的研究對象與任務。課程與教學論的歷史演進。我國課程與教學論學科的發展。
(2) 學習課程與教學論的意義和方法
學習課程與教學論的意義。學習課程與教學論的方法。2.課程概論
(1) 課程的概念、意義與地位
課程定義。與課程定義相近的概念辨析。課程的意義與地位。
(2) 課程的歷史發展
學校課程的誕生。古代學校的課程?,F代課程的形成和發展。當代各種各樣的課程形態。
(3) 課程的影響因素
影響課程的外部因素。影響課程的內部因素。
3. 課程的表現形式
(1) 課程計劃
課程計劃的概念。課程計劃的層次。學校課程計劃的制訂。
(2) 課程標準
課程標準的概念、特點和教育意義。課程標準的構成。課程標準在學校中的落實。研讀課程標準的基本策略。
(3) 課程資源
課程資源的概念、類型及其關系。課程資源的核心——教科書。教科書之外的其他課程資源。
4. 課程目標與課程內容
(1) 課程目標
課程目標的含義。課程目標的取向。確定課程目標的依據。確定課程目標的基本環節。
(2) 課程內容
課程內容的含義。課程內容選擇的主要取向。課程內容選擇的原則。課程內容組織的要素。課程內容組織的原則。我國小學課程內容的特征。
5. 課程開發與學校課程建設
(1) 課程開發的一般原理
課程開發的基本概念。課程開發的具體機制。課程開發的幾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