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文學概論(60分)
一、考核要求
本課程主要考核學生對文學的基本理論,如文學語言、文學形象、文學媒介、文學體裁、文學寫作、文學閱讀、文學批評等問題理解與認識的能力,檢查學生在具有一定的文學史知識、文學閱讀積累的基礎上,對文學現象的判斷與感悟能力??己说哪康氖?,引領學生實事求是地、按照文學的基本規律和自身特征,對文學的主要問題進行分析和評價,增強學生學習文學類課程的興趣,為后續的大量文學類課程的學習奠定一定的基礎。
二、考核評價目標
考核評價目標分為三個層次,即一般了解、基本掌握、重點掌握。一般了解,主要指對教材中介紹的一般性知識、方法等有一個大概的了解,知道有一個說法就可以?;菊莆帐侵笇λ蟮膬热菀軌蜃龅竭\用較為靈活,對涉及到的相關理論和方法能夠既知其然,又要知其所以然。重點掌握是指對所要求的內容在基本掌握的基礎上做到對知識的融會貫通,方法的把握上能夠熟練運用,諳熟于胸。
三、考核內容
第一章 文學與文學理論
【知識與能力考核點】
1.文學的含義。
2.文學的屬性。
3.文學理論的性質和對象。
4.六種文學觀念的具體內涵。
【考核要求】
一、 一般了解:
1.文學含義的歷史演變。文學的原初含義── 文章和博學;文學的狹義── 有文采的緣情性作品;文學的廣義── 一切語言性符號。
2.文學的現代含義。文學在現代學術機制中;文學作為現代跨文化溝通的產物;文學是有文采的表情達意的語言作品。
3.文學理論的含義。
二、基本掌握:
1.文學的外部特征:文學是一種語言性作品;文學的語言富有文采;文學要表情達意。
2.歷史上的文學觀念:摹仿論;實用論;表現論;體驗論;語言論;文化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