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一)試卷成績及考試時間
本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三)試卷結構
分析論述題等
二、考試目標
1.掌握教育學基本理論。
2.理解研究教育理論與實踐問題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方法。
3.運用教育基本理論和方法來分析教育理論與實踐問題。
三、考試范圍
1.教育本質
2.教育目的與價值
3.教育過程
4.教育原則與方法
5.教師與學生
四、主要參考書目
1.葉瀾主編:《教育概論》,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