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基本要求
本考試大綱適用于報考深圳大學教育碩士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墩Z文課程與教學論》是為招收教育碩士而設置的具有選拔功能的水平考試,其內容分為語文課程資源和語文教學方法論兩個方面。它的主要目的是測試考生對兩方面內容的掌握程度。要求考生掌握語文教材和語文教學方法兩方面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并具有一定的理論聯系實際、解決現實問題的能力。
二、考試內容和考試要求
1.語文教學的知識與理論
(1)語文教學的基本理論;
(2)閱讀教學的基本知識;
(3)寫作教學的基本知識;
(4)口語交際教學的基本知識;
(5)教學評價的基本知識;
2.語文教學的基本能力
(1)閱讀教學的基本能力;
(2)寫作教學的基本能力;
(3)口語交際教學的基本能力;
(4)教學評價的基本能力;
(5)分析教例、撰寫教案的能力;
三、考試基本題型
主要題型可能有:名詞解釋題、填空題、判斷題、簡答題、論述題等。試卷滿分為150分。